2024年北京志愿填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攀枝花学院在四川本地是一所不错的本科院校,在外省招生时性价比也比较高。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所院校近两年在北京的录取情况,包括不同专业组的分数要求和选科限制,方便对照着看看自己的分数有没有希望被录取。感到兴趣的网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请北京2024年想要报考攀枝花学院的学生参考:攀枝花学院2023年在北京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72分。
下文将为2024年北京高考生展示:最近一年最低需要多少分能考上攀枝花学院。
(1)攀枝花学院(02)(选科要求物理+生物),最低分是520(2)攀枝花学院(01)(选科要求物理),最低分是472
通过上文可知,北京高考,最低472分能上攀枝花学院。
下方表格以2023年的专业组为准,展示了攀枝花学院2023年在北京市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汇总。
专业组2023分数(02)520(01)472
下方将展示攀枝花学院各个专业在北京的录取分数线、一年学费等信息。根据下表可知,攀枝花学院临床医学在北京市2023年的最低分是520分、最低位次是27176位、学费是6380元一年。
专业名2023分数2023位次收费标准临床医学520271766380材料科学与工程472379125720
2024年双鸭山市公安局辅警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充实纪委监委留置看护力量,更好履行留置看护日常勤务,经请示双鸭山市政府同意,双鸭山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人,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一)留置看护岗1:招聘辅警30人,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二)留置看护岗2:招聘辅警30人,要求为男性。(三)留置看护岗3:招聘辅警25人,要求为男性。(四)留置看护岗4:招聘辅警15人,要求为女性。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岗位职责,主要用于留置看护及其他相关勤务。三、招聘原则及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标准和程序。采取发布公告、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四、招聘条件(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4.具有双鸭山市行政区域内户籍;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至2006年5月),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后出生,含5月),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7.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本次招考测量考生的身高系指考生足跟到头顶最高处头皮的垂直距离,不含因驼背、脊柱侧弯等曲线距离,不含盘在头顶发结的高度,不含鞋底的高度。考生测量身高时必须脱鞋脱袜,头顶盘有发结的必须解开。考生不宜穿一体式袜裤。测量前,考生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和报名表,以便工作人员核对测量身高的是否是考生本人。对身高测量结果持异议的考生,可向现场工作人员申请复测,复测结果作为最终测量结果;8.身心健康。无纹身;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无涉毒史;无口吃;无重听;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尚未明确说明的,按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标准执行。(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5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4.退役军人;5.见义勇为人员(获得相应机关确认的)。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组织招聘的公安机关进行审核。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一个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7.双鸭山市各级公安机关在职警务辅助人员。五、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3.报名地点:双鸭山市公安局(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33号)后楼警训基地一楼大教室,报名人员可按照报名地点示意图(见附件)到指定地点报名。4.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上的照片和填写内容均需机打,照片为彩照,规格按照登记表要求打印,手写和贴照片的不予受理);(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照片2张(照片为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正面右下角打印姓名);(3)身份证、户口簿;(4)毕业证。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书;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同时出具有效期内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手签承诺);(6)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需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7)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复印件由市公安局统一保管,不再退回。报考人员携带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将现场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5.报名时须本人到报名现场测量身高。6.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仍达不到开考要求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确保招聘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岗位招聘人数。7.报名注意事项。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考试纪律,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笔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1.笔试(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招聘主办单位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3)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4)领取准考证:市公安局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准考证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5)笔试成绩的公示: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6)其他规定: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2.面试(1)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2)面试比例: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如达不到2倍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3)提供证件: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如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过程中未经现场考官许可中途离开的,视为自动放弃。(4)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5)面试成绩的公示:面试成绩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有加分的,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分)60%+面试成绩40%。(三)体能测评(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党员优先,同是党员的,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按出生日期排序)。(2)体能测评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3)体测时间、地点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四)体检(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2)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市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5)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6)体检(复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五)政治考察(1)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政治考察。(六)公示与聘用(1)公示与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在双鸭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任的,产生空缺是否递补人选,由市公安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决定递补的,采取依次递补的方式进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2)培训。拟聘用人员正式上岗前须接受一定期限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由公安机关直接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3)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4)其他。合同期内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六、工资待遇此次招聘的辅警的薪酬待遇包含工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具体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配发服装、标志等。七、注意事项(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三)本公告由双鸭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69-4233091(咨询时间为公告期间工作日9:00-11:00、13:30-16:30)附件:1.双鸭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登记表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3.报名所需材料及填写说明4.报名登记表填写表样5.报名地点示意图
双鸭山市公安局
2024年5月29日
(附件文档请扫描上图二维码自行下载)
2023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10号)文件精神及学院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市属高校统一招聘工作安排,济宁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届毕业生,应聘前需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最迟于体检之前出具并提供。
2、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当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体检之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市属高校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市属高校公开招聘网站( http://47.94.81.157:66)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3年7月7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3、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8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学院提供咨询服务,咨询电话:0537-2237729、0537-2221700。
4、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查询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7月14日9:00--7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和《2023年市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及时下载《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附件3)和《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附件3、附件4为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现场进行。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方案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6日9:00-11:30
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其招聘计划;经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由学院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院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情况确定。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加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院统一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三、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须知见附件2。
五、其他
此次招聘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必要时短信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docx
附件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4:应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