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志愿填报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闽江学院海洋信息工程专业今年在各省的最低分和最高分数据已经整理出来了,福建省物理科目组最低分520,最高分526,分差不大。海洋信息工程作为新兴专业,关注度持续上升,各省分数线的差异正好帮大家判断目标院校的报考难度,想报这个专业的同学可以参考一下。感兴趣的网友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闽江学院2023海洋信息工程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福建物理科目组海洋信息工程海洋信息工程专业最低分520最高分524,福建物理科目组海洋信息工程海洋信息工程专业最低分512最高分512,福建物理科目组海洋信息工程海洋信息工程专业最低分520最高分526。以下是高考大数据李玉坤老师整理的闽江学院2023海洋信息工程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福建普通批本科批(面向福州)物理科目组海洋信息工程520524福建地方农村专项物理科目组海洋信息工程512512福建普通批本科批物理科目组海洋信息工程520526湖南普通批物理类海洋信息工程487491江西第二批本科理科海洋信息工程511517河南本科二批理科海洋信息工程496499广西本科第二批理科海洋信息工程456457四川本科二批理科海洋信息工程495496贵州第二批本科理科海洋信息工程413420甘肃普通批理科海洋信息工程408421
四川面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选调2024届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着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川组通〔2018〕54号)要求,现就面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选调2024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人员范围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具体包括:
1.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2.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四川省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全日制本科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4届非定向就业应届博士研究生,也在人员范围内。
(二)专业范围
本科:机械类、航空航天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土木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
研究生:机械工程、机械、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航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土木水利、控制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上述专业对应的专业硕士,也在专业范围内)。
以上专业名称均为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
省级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副主席(书记、副书记)一学年以上,担任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主席(书记)一学年以上,报考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的不限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对党忠诚,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作风朴实,诚实守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学习成绩优良,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18周岁以上,应届博士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相应放宽两岁。
(六)符合下述条件之一: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3.获国家级奖学金;4.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干部";6.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
上述6项选调条件均须在2023年10月25日前取得,其中:第3--6项须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攻读全日制大学本科、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期间取得(若第4、5项荣誉、称号等未在本次选调范围内高校获得,但属省级及以上的,也可视为符合上述6项选调条件之一)。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1.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2.是现役军人的;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4.受过处分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6.被开除公职的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符合选调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后,于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填报指南详见附件3),对照选调职位表(见附件1、附件2),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每人可报3个志愿,其中省直部门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成都市职位在第一志愿中填报(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职位的,可在第二志愿填报),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个志愿系梯次志愿,不得重复报考同一市(州)的职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至10月26日,由第一志愿所属的招录机关,按选调范围、资格条件和第一志愿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不合格的,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重新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0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24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所在院系根据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并鉴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选调资格。
3.职位调整。省直部门招录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减少或取消该招录职位选调名额,并于2023年10月26日在报名网站公告。报考招录职位被取消的考生,经省委组织部核准后可于10月27日前重新改报其他招录职位。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二)笔试
笔试科目1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考区设在北京、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长沙、广州、深圳、西安、成都,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考区参加。
笔试成绩于2023年11月2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公布。
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省直选调部门和成都市,分别在第一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其他市(州)职位人员的面试,所有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的考生,和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但未进入省直选调部门或成都市面试的考生,均可参加。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面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另行通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省直部门职位缺额,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含递补进入),不能参加市(州)的面试。市(州)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省委组织部根据面试情况,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日,考区设在四川省成都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携带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四)签约
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分轮确定拟签约人选(第一志愿填报省直部门但未进入含未递补进入省直部门面试人员名单的,将其第二、三志愿分别视为第一、二志愿处理)。
省直部门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市(州)职位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第一轮缺额,可在第一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在第二志愿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
按三个志愿签约后仍有缺额的,各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重点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结构情况,可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一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可继续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在第二志愿报考该市(州)其他职位的考生中,按性别根据总成绩依次确定拟签约人选,并依此类推。递补后仍有缺额的,市(州)可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的缺额,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对所填志愿均未入围的考生按性别进行统筹调剂递补。
拟签约人选签约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签约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由省直选调部门和市(州)党委组织部另行通知。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察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考生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部分职位考察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由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市(州)人事考试官网或高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确定选调名单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省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人选。反映问题影响录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选调人员按所录用省直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通知时间,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录用到市(州)的,由市(州)党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务职级空缺情况,结合考生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经历特长等,安排到市(州)、县(市、区)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手续。
(三)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任职定级。录用后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选调生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丰富工作经历。
(四)各级组织部门建立选调生信息库,加强对选调生的日常管理、跟踪考察。把选调生培养使用纳入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对表现突出的选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条件,择优选拔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交流到上级机关和重要岗位。上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拿出一定名额优先从选调生中遴选。选调生可根据各地人才工作有关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由职位所属省直选调部门或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醒:
1.考生不需要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常用电话,在报考期间特别是资格审查和面试、签约前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4.如有具体事宜咨询,可与省直选调部门、市(州)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选调职位表,附件1、附件2)。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626583。
附件:1.省直部门选调职位表
2.市(州)选调职位表
3.填报指南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0日
2023下半年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考核招聘教师10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教师1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并完全符合《峨边彝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3年9月1日之后毕业的人员不属于此次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应聘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应与《一览表》中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分别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8)新录用公务员还处于试用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或聘用后发现报考者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称详见《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00至2023年10月24日18:00。报名以线上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外报名无效(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一览表》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峨边彝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word格式)和其他报名资料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及《一览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所需扫描件请以如上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统一格式压缩打包命名为岗位编码+考生姓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
ebrsjenroll@163.com。报考者每人限报《一览表》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会通知应聘者参加线下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会在峨边政府网另行通知(http://www.eb.gov.cn/),请报考者关注峨边政府网相关通知和报名邮箱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发放考核通知书并进入考核程序。线下资格复审应聘者需携带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下列应聘者,还须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该证明材料亦可在体检前提交;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考核
考核时间、地点详见考核通知书。
本次考核采取微型课方式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2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考核成绩和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后续相关事项通知均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eb.gov.cn/)进行公示。
(四)体检
体检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在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交医院。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且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复检及递补。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低于60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本环节只递补1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eb.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受聘人员系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手续,不提供者不予聘用。
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纪律和监督
(一)在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中,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必须进行回避;
(二)凡在招聘过程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通过弄虚作假或隐瞒情况获取报名资格、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监督电话: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委0833-5220000。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5222326。
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0833-5229937。
(二)本次考核招聘首次公告在乐山人事考试网(http://lspta.com.cn/)和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后续公告及相关事宜均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eb.gov.cn/)发布。
(三)报考者报名后要及时关注指定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按要求及时提交材料、参加招聘各环节活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1.峨边彝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2.峨边彝族自治县2023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报名信息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峨边彝族自治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峨边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峨边彝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