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教师资格证复核是怎么回事,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说清楚。考生如果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异议,不用慌,可以在成绩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当地考试机构收到申请后会进行核查,处理完毕后会把结果告知申请人。整个流程不复杂,关键是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另外提醒大家,复核主要检查分数统计是否有误,不涉及重新评卷,了解到这一点再去申请会更有针对性。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来看一下吧

一般情况下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复核。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考试机构告知考生。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
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条件
凡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均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学历。
具体要求是: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以及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人工技术等级。对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高中毕业。
取得硕士以及以上学位(无研究生毕业学历)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视为具备合格学历。
取得高等学校小教、幼教专业本科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取得高等学校小教、幼教专业专科(含三沟通、五年制专科)毕业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作为合格学历。
经国家有关认定国外学位(学历)的机构认可的,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历,可作为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
在校生仅限毕业年级生报考,报考时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教资怎么申请复查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向参加笔试的考点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成绩复核内容为:考生相关信息是否正确、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
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复核流程如下:
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一般是可以复查的,也有些省份不接受复查。当然,我们可以查看本省的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公告,笔试公告上出现了相关成绩复查信息,就表示该地区教师资格成绩可以接受考生复查,否则就不可以复查。
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下面以往年上海地区成绩复查为例: 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以考生寄出邮戳为准)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工作人员收到邮寄的书面笔试成绩复核申请后10个工作日予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教资考试成绩合格有效期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
教师资格证笔试合格分数线
教师资格证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按标准转换为120分制的70分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考试标准和当次考试情况,确定各科目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由于各个科目难度存在差异,其合格分数线不尽相同。为统一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采用线性转换的方法,将考生0~150分量表上的原始成绩换算为0~120分量表上的转换分,并使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统一转换为70分。也就是说教师资格证合格分数线为70分。
教资面试成绩有异议如何申请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
1、教师资格证笔试考试:
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招考办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查。工作人员在受理复核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回复成绩复核结果。
2、教师资格证面试考试:
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每年进行一次。
参加前款所列教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全部及格的,发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当年考试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补考;经补考仍有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科目不及格的,应当重新参加全部考试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