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务员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哪些职位需要加试专业科目,答案已经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河北省考中公安专业科目笔试的具体情况,从考试方式到作答要求再到考试内容,全都整理好了,备考这类职位的可以参考一下。感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什么岗位需要加试专业科目考试?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2、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方式是什么?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有何作答要求?
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4、考试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湖南公务员考试科目设置详解

根据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公布的湖南省考考试科目内容来看,湖南公务员考试科目内容分为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有关特殊职位专业测试、面试科目。1、笔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2、笔试专业科目:招警专业科目、法律专业科目、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专业技能测试。3、有关特殊职位专业测试:省委外事办英语翻译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公安机关警犬技术职位。4、面试科目为: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评项目(针对人民警察、乡镇人武专干职位)。市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职位、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省市卷)两科。县级普通职位,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县乡卷)两科。法院、检察院普通职位,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警犬技术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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