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相关的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辩证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内容,在公考笔试中是经常出现的考点,尤其在政治理论部分占有重要比重。今天小编把辩证唯物主义的基础知识整理了一遍,从客观存在决定主观意识的根本原理出发,到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这一核心观点,再到真理的具体性和条件性等重要内容,涵盖了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等知识点,方便大家在备考时快速理清脉络,抓住考试重点进行针对性复习,提高学习效率。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主义的一种哲学理论,是一种先进的科学世界观,认为一切事物的根源都是源于客观存在的事物,主观意识不是凭空的,必须依赖于客观事物,任何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有其自身固有的发展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总结
一、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和归宿。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能指导人们提出实践活动的正确方案,因而对于人们的实践活动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不符合事实本质规律的错误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二、真理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原理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但真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任何真理都是相对于特定的过程来说的,都是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三、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原理
认识具有反复性,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不是一帆风顺的,这就决定了人们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往往要经过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认识具有无限性,认识的对象是无限变化着的物质世界,作为认识的主体的人类是世代延续的,作为认识基础的社会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类的认识是无限发展的,追求真理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相对主义诡辩论是什么及其关系分析

相对主义是一种哲学学说,即认为观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而诡辩论是一种反对逻辑规律的矛盾推理和论证。它们不是一个概念,但都是夸大绝对运动而否定相对静止,是对运动的两个极端的理解。
一、相对主义是什么意思
1、概念
相对主义即认为观点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有因立场不同、条件差异而相互对立,是一种哲学学说。它的实质是一个概念有确定的形象概念,但没有确定的抽象概念,那么此概念就是相对概念。像这样的概念就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能根据抽象概念的大小来相对的判断对与错。简单来说,即不存在普遍的标准,认识论相对主义认为合理性没有普遍的标准,道德相对主义认为道德没有普遍的标准,审美相对主义认为审美评价没有普遍的标准。
相对主义主要应用在涉及道德准则的语境,因为在相对的思维模式下,价值观和伦理学只能发挥有限的作用。相对主义有多种不同的形式,取决于争议的程度。如真理相对论主张没有普遍的绝对真理,真实与否取决于参照系统,如语言和文化,文化相对论是其代表。
2、代表人物
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有中国战国时期的庄子、古希腊的克拉底鲁、19世纪奥地利的马赫等。其中最为熟悉的为战国时期的庄子。他认为谁是谁非没有客观标准"以及否认事物质的规定性与多样性"。因此在那个时代,为了否定和消弭当时思想领域的斗争,他提出了一套齐是非"、齐万物"的相对主义理论。
二、诡辩论是什么意思
1、概念
诡辩论是违背逻辑规律而做的一种似是而非的推理和论证,诡辩论的认识基础是主观唯心主义和相对主义,在解释命题时,崇尚玩弄概念、故弄玄虚,用华而不实的辞藻美化相对主义的说教。它的实质是形而上学的变种,它是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和折衷主义。他们不承认客观事物的存在及其规律性,抹杀概念的客观内容,不从事物的本质联系中把握问题,而是歪曲现实,按照主观愿望随意抽取客观事物中的某些片段,来证明早就定下的原则。同时夸大事物相对的方面,否认客观事物之间有本质的区别,用相对性排斥绝对性。
2、一般特征
诡辩论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形式主义地和主观地应用概念。诡辩常常巧妙地玩弄概念,用概念的联系取代、掩盖事物真实的联系。在使用概念时,它不仅抽掉概念内容的丰富规定性,使其成为空洞的抽象形式,而且以概念表面形式的相似偷换其实际内容的差别。其次相对主义也是诡辩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特征之一。诡辩论否认相对之中有绝对,利用并极力夸大概念相对性的一面,否定确定性,否认绝对性,片面强调事物的流动性和认识的相对性。例如,中国古代著名的庄周梦蝶"论例,认为无法判定人的梦境与觉醒状态下的认识哪一个是真实的,哪一个是虚假的。
三、相对主义和诡辩论的关系
1、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相对主义是一种诡辩论的哲学学说。它的主要特征是片面地夸大绝对运动而否认相对静止,抹煞其确定的规定性,取消事物之间的界限,从而根本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
2、相对主义是诡辩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基本特征之一。
学生观的基本内容详解

一、学生是发展的人
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规律性。这部分内容在教育知识与能力中也是重点,这里只要知道在实际教学工作过程中,教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和个别差异性进行教学即可。学生具有巨大发展潜能。要求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学生,倡导形成性评价,做到对每个学生不抛弃、不放弃。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因此要求老师要正视学生身上的不足,允许学生犯错误,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不断促进学生成长。各位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学生具有发展潜能和学生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在案例分析题中要作为作答论点进行备考。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学生是完整的人、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他们的经历、情感和体验都是完整的。但是在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中,部分老师重智育轻德育、重做事轻做人、重理论轻实践,以这种观念和方式培养出来的人无疑会有很大缺陷。同时,在教育过程中应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另外,学生的年龄、成长经历、思维水平、认知水平等都与成人之间还存在着巨大差异。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学生是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因此老师必须尊重学生的想法,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针对学生的情况进行因势利导。学生的学习的主体。素质教育强调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教学过程中作为老师要进行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学生是责权的主体。这一点主要是从法律层面强调学生是责任、权利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