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4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09-06

2024年山东济宁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邹城市事业单位卫生类岗位公开招聘已经启动,这次招聘涉及多个医疗相关岗位,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可以重点关注。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本次招聘的基本情况,从报名条件到考试流程都有说明,准备参加考试的话先把这些信息过一遍,报名的时候心里也有数。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2024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邹城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4年5月17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可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团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政府或邹城市卫生健康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4年5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和岗位资格要求,查看自己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2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7日11:00–5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9:00–6月16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和《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和附件2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1次。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报名登记表》、《应聘邹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卫生类)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7日之前取得);(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须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考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只考一场,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中医、护理、药学、中药学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答辩、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本次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招聘的为人员总量控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制、人社等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2024年邹城市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2024年邹城市公立医院和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3、202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类)应聘须知.docx

4、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邹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13日

2023年云南文山学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云南文山学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2023年西安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2023年西安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人才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岗位39个,招聘人数7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体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8日之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的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及西安文理学院官网(http://www.xawl.edu.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11月30日,所有岗位招满即止。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不收取费用。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证明材料、学术代表作全文等通过邮件方式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renshichu@xawl.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毕业院校+专业名称+本人姓名。

(四)资格审查

西安文理学院人事部门对应聘者求职简历进行应聘基础条件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转拟聘学院进行学术审查,通过学术审查的应聘者进入考核流程。

(五)考核

1.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由拟聘学院自行组织,考核形式主要通过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择优推荐到学校审议。

2.学校审议。西安文理学院对通过学院考核的应聘者从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审议,确定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体检必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西安文理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政审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政审意见内容包括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修养,以及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记录、学术不端行为、行政处分等问题。考察不合格,则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和西安文理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西安文理学院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西安文理学院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特别提示

1.对扰乱招聘程序或者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2.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西安文理学院纪委,029-88240295。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3.应聘咨询:西安文理学院人事处,张老师、李老师,029-88250319;西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王老师,029-86787710。

附件:西安文理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2023年湖南郴州市苏仙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4化学考研各专业排名

关于我们 商务合作 免责声明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26 - 2026 1403.cn 版权所有 苏ICP备120364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