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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6-09-07

2024年湖北十堰市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1名,报名通道已经开启,招聘对象、条件、流程等全部在公告里写得清清楚楚。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核心信息,岗位设置、报考要求、关键时间节点一个没落,打算报名的人赶紧收藏起来。感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深入了解一下吧

2024年湖北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堰来堰就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特殊教育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十堰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2〕33号)、《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十人社发〔2018〕16号)、《十堰市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若干措施》(十人才〔202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十堰市(含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相应年龄的1月1日,详见《岗位表》。

2.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证件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上述人员在规定时间里不能提供上述证件的,取消相关资格。

(二)关于学历要求

《岗位表》中招聘条件的学历标明“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指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前述本科均含专升本;“专科及以上学历”,指具有专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招聘条件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发布,并广泛宣传。

(二)报名时间、方式、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00至5月12日18:00(以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至邮箱1335777585@qq.com,文件包以“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如:01培智语文教师XXX)。

3.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3)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附件4:学历学位证明模板

4.下载网址:十堰市教育局官网(//jyj.shiyan.gov.cn/)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网上审核。

3.资格审查结果与后续考试公告一同发布。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考试方式与内容详见后续公告。

五、其他事项

1.急需紧缺的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考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录用,并向社会公布。

2.持有效期内对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进行报名。

六、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通过十堰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八、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的卫生健康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堰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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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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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4年十堰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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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4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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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2024年学历学位证明模板.doc

2024云南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校园招聘20人公告

2024云南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校园招聘20人公告

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为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级中学,是继州一中、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后的第三所州属高中学校。学校于2022年8月14日顺利开门办学。现有学生553人,11个教学班级。学校地处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城,学校周边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68.3%,是滇南中心城市的绿色生态安全屏障,被誉为中国最南端的春城"中国天然氧吧",离县城仅3公里的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北回归线上的绿色明珠"科学家的乐园"动植物的基因库"。复兴号动车开通、蒙屏高速建成通车,让美丽苗乡成为名副其实的滇南中心城市后花园"。一座绿色环绕的现代小城,生活便利,安静舒适,干净整洁,环境宜居宜学。

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本着在竞争中创业,在创业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的办学策略,不断落实办有温度的教育,为学生的品质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本着高站位决策、低重心运行、零距离服务、精细化管理"的原则,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实现五个一流的办学目标:一流的办学设施,一流的学校管理,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学校文化,一流的教育质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红河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及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2024年计划通过校园公开招聘教师20人。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范围、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11所院校2024年本科应届毕业生,或应往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良好;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要求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红河州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州人大、州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学校领导及考官(5--9名)组成招聘工作组,采取校园现场招聘进行。

招聘工作组预计在10月下旬赴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招聘,其余院校应聘人员请自行前往云南师范大学参加现场招聘,招聘具体时间和岗位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请符合招聘范围院校的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提前关注云南师范大学发布的信息。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发布的时间、地点信息进行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红河州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2024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应届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用于查验后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则由用人单位收纳)。

3.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均进入考试。考试采取现场讲课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考官根据应聘者表现分别进行评分,取平均分后为考生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不参与后续程序。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等。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成绩计算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四)成绩公示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红河州教体局审核后将成绩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红河州教体局和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红河州教体局和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考察、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在红河人才网"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若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环节,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至多进行两次。

五、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校园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七、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五)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本公告由红河州教育体育局、红河州民族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邮 编:661200

电子邮箱:2910641422@qq.com

附件1 :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doc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12日

2024年襄阳襄州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2024年襄阳襄州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补齐乡村医生短板,加强确保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充实稳定,根据《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文件精神,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襄州区卫生健康局为襄州区龙王镇中心卫生院等15家事业单位专项招聘7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7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为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岗位见《2024年襄州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襄州区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具体条件见《岗位表》;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村卫生室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对于无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用面试招聘的形式进行,对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考察、公示公告等环节信息均通过襄州区人事考试网(https://www.xzrsksw.org.cn/)进行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8:30-18:00。

(二)报名方式

2.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寸照片两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乡村医生免费订单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乡村医生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3.报考人员现场报名签字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意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截止报名时间未报名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以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为准。

(三)面试最低合格线。面试最低合格线。此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为确保招聘人员的素质,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及总成绩发布。面试结束后,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襄州区卫生健康局通过襄州区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面试成绩。

七、体检

体检在区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且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工作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抽调人员组成考核专班,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重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服务质量、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被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自传(1500字左右)、银行征信记录、无犯罪证明、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记录。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襄州区人事考试网发布对体检、考察(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用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违反考试考察等招聘纪律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区卫健局上报招聘结果,区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政策,与受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二)本次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十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710-2815801、0710-2823031。

(二)本次公开招聘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三)考生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襄州区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

(四)本公告由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襄州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0-2535382 0710-2535365

附件1:襄州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襄州区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表.docx

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9日

2023中共湖北省委党校第二批专项招聘专职教师12人公告

2023广东深圳市罗湖外语初中学校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2024年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招聘10人公告

2024年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招聘21人公告

2024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卫生类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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