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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6-09-07

2023年山东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已经发布,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50人。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招聘报名的完整信息,从报名时间到考试流程,从岗位条件到待遇说明,全都梳理清楚了,想参加这次招聘的话直接照着准备就行。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3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面积1027亩,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现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4%,高级职称人员450余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30余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0余人。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6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学校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rsc.uzz.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学院招聘报名网站//47.94.81.157:64/tyzpwb/,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7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7)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7日。

(9)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4日18: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教育理论、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递补等工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87、教师88、教师89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教辅6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辅导员和其他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632-3786021

邮编:277160

枣庄学院网址:www.uzz.edu.cn

枣庄学院人事处网址://rsc.uzz.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7: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枣庄学院

2023年6月26日

2024年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4年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机关50人、交警支队20人、高速支队10人、牡丹分局60人、曹县公安局30人、成武县公安局20人、单县公安局21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东明县公安局30人、鲁西新区分局3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市常住户口。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件

1.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中具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同一公安机关所在部门的辅警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http://sdhzga.heze.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10人以下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四个科目,标准详见附件2。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周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作为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作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录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工资薪酬25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见职位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http://sdhzga.heze.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菏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331

交警支队0530-333602519905408200

高速交警支队0530-3335924 17753010819

牡 丹 分 局0530-6205688

曹县公安局0530-3575110

成武县公安局0530-3333710

单县公安局0530-3333991

巨野县公安局0530-3336835

东明县公安局0530-3334876

鲁西新区分局18615306917

附件: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菏泽公安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

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71人,其中菏泽市公安局机关50人、交警支队20人、高速支队10人、牡丹分局60人、曹县公安局30人、成武县公安局20人、单县公安局21人、巨野县公安局100人、东明县公安局30人、鲁西新区分局30人。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菏泽市常住户口。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中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七)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条件

1.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以及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未满6个月人员,不得报考。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

3.家庭成员及近亲属中具有在公安机关工作情形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同一公安机关所在部门的辅警职位。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录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http://sdhzga.heze.gov.cn/)实行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7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报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招录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录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菏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等报名资料,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招录计划核减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10人及以上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2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10人以下职位,按照招录计划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四、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主要测查报考职位所需的身体素质,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1分钟俯卧撑、引体向上四个科目,标准详见附件2。专业能力测试为达标性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测试达标,方可进入笔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日期为2024年5月19日(周日),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笔试

笔试日期为2024年5月26日(周日),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和时事政治。笔试根据招录职位设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内,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招录计划10人及以上职位按1:2比例、招录计划10人以下职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取消其报考资格。《面试通知单》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作为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能测评

按照综合成绩,根据录用计划和招录职位由高分到低分,计划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比例,计划招录2人及以上、20人以下职位按1:2比例,计划招录20人及以上的职位按1:1.5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的,按面试合格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

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文件要求,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需要,不计入综合成绩。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作为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体能测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治考核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参加体检(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报考人员因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从本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录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体检及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统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菏泽市公安机关相关单位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期间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工资薪酬25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薪酬见职位表。试用期内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二)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要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在招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菏泽市公安局网站(http://sdhzga.heze.gov.cn/)通知公告栏了解发布的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通知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菏泽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菏泽市公安局0530-3332331

交警支队0530-333602519905408200

高速交警支队0530-3335924 17753010819

牡 丹 分 局0530-6205688

曹县公安局0530-3575110

成武县公安局0530-3333710

单县公安局0530-3333991

巨野县公安局0530-3336835

东明县公安局0530-3334876

鲁西新区分局18615306917

附件:

附件1:菏泽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市公安局应急处突职位专业能力测试项目和标准.xlsx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菏泽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菏泽市公安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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