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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新华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发布

2026-09-07

2023年河北沧州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新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多、范围广,吸引了大量想要从事教育工作的毕业生。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报名条件到考试流程全都覆盖了,想参加考试的话提前了解清楚很重要。感到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沧州新华区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发布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区教师队伍,拟为我区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初级中学教师75名;小学教师83名;幼儿园教师22名。

具体岗位详见《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新华区政府网站(//www.czxh.gov.cn/)和报名网站//120.211.69.217:8051发布公告。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本科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3日至2005年8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经公开招聘进入新华区的在职教师;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3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17:00,缴费截止时间至8月10日下午17:00。报名人员登录//120.211.69.217:8051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等有关要求,已在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1-87102235,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17-2029798,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317-3011332,咨询电话仅限工作日咨询。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3.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可调整到本岗位类别其他岗位。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相关知识;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均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1个的按照1:3的比例,报考岗位招聘计划数2个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笔试结束后,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询个人成绩。

(三)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单(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报名、证件审核阶段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需书面承诺202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报考师范类专业条件岗位的考生,毕业证书上未明确显示所学专业为**教育”或师范类”者,需提供学籍表(成绩册),且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实习”等必修课程。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5.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追究其责任。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考生根据《面试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候考,按抽签顺序号确定面试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场地进行面试。

2.面试采取分学科试讲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备课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也可全部面试结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计算综合成绩、确定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次排列,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面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学历高者、院校录取批次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对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七)资格复审、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选岗由区教体局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招聘岗位。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通过新华区政府网站(//www.czxh.gov.cn/)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三)用人单位负责所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师德师风、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对违规违纪、年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要求或因行为不当引起较坏社会影响等情况的,予以解聘。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新华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系统网站,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

沧州市新华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2023.7.31

2023年沧州沧县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2023年沧州沧县招聘教师200人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沧县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公开招聘高中、职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20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教师15人,职中教师10人,初中教师80人,小学教师75人,幼儿园教师20人,具体详见《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相关条款,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辖区户籍;

3、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年龄要求2005年7月20日至1987年7月19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6、持有教师资格证,学段需与所报岗位相适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沧县公办在职教师;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招聘期间各环节通知、公示等均在此官方指定媒体发布,招聘方一般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沧县人民政府官网,点击人事招聘考试网站链接,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名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审核合格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交费后不能退费),交费后完成报名环节。

报名期限为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7月26日17:00。

审核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17:00。

交费结束时间为2023年7月28日17:00。

报名网址:http://cangxian.pzhl.net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并通知该岗位考生,减少或取消的招聘数可调整到本岗位类别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笔试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其他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满分100分,时长90分钟,60分及以上为合格。

按照所报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在合格考生中按1:1.5(高中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出现小数点的四舍五入),末位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将共同确定为试讲人选。

(四)证件审核

对拟试讲人选的报名证件材料等进行现场审核和信息确认。

证件审核时发现证件造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期限内不准报考沧县相关岗位。证件审核后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试讲

考生按通知要求在网上自行打印《试讲通知单》,并按要求参加试讲。

高中、职教中心岗位试讲内容为高一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小学、初中、实验学校岗位试讲内容为沧县现行九年义务教育八年级教材、化学为九年级教材,每名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报考幼儿教师的考生进行基本功测试,内容包括音乐(3分钟)、舞蹈(3分钟)、美术(10分钟),满分为100分。

试讲顺序由考生本人抽签决定。试讲成绩于试讲结束后在考点张贴公布,也可登录官方指定媒体查询。试讲成绩60分及以上的,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六)确定综合成绩和排名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按报考岗位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同一岗位末位人选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高低取舍,试讲成绩仍相同的将共同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

体检环节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中相关项目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八)考察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出考察结论。主要审核考生人事档案,核实有无违法违纪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师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未通过考察或未按要求参加考察的,取消应聘资格,依次递补。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即确定为本次聘用人选,由沧县教育局办理入职手续。

(十)培训和选岗

由沧县教育局对聘用人选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按所报岗位类别和学科,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到校。

五、待遇及管理

(一)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有违法违纪情形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三)入职三年内不允许申请调动。

六、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证件审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沧县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沧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第二轮14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附件2:

全国30所师范大学名单

附件3:

2023年沧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咨询电话:3059901,3165019

2023年7月14日

2023年沧州河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368人公告

2023年沧州河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368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服务地为沧州的,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29日-2005年6月29日之间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河间市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29日。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对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在报考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应聘;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报名应聘。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全日制普通类院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3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http://221.195.125.37:100(河间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3日下午17:00。

交费截止时间:7月4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范围参考《河间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证件审核,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所有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确认。(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实施免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高等学校师范类2023届毕业生,可持学校相应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材料)参加证件审核,由市教育体育局对其相应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为沧州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薄等佐证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分到各组。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5.125.37:100)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六、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要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期间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七、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河间人事考试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河间市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间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河间市人社局 0317-3239317、3239309(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河间市教体局 0317-3278879、327883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

1.河间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

2.河间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

2023年沧州运河区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年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河北衡水滨湖新区博文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河北省沧州任丘市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2023年雄安新区容城县面向全国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选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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