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菏泽学院作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近期发布了公开招聘49名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消息。小编了解到,本次招聘涉及教师、教辅和辅导员等多个岗位,年龄要求和学历条件各有不同,报名时间从7月27日开始。想要了解具体岗位信息、报考条件和考试流程的话,可以仔细查看下文。感到兴趣的小伙伴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一、学校简介
菏泽学院坐落于中国牡丹之都”—-山东省菏泽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初的冀鲁豫区第二师范学校。学校现是教育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学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立项单位,山东省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建校70多年来,已向社会培养输送了20万名高素质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现有4个校区,占地1436亩,建筑面积5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20万册、期刊800余种,电子图书252万册、数据库44个。拥有本科专业64个,涉及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工学、农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面向29个省、自治区招生,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万人。现有专任教师1200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10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500人。拥有省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究基地等17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5个、一流专业8个、一流本科课程18门、精品课程和示范课程27门。现有国际友好学校81所,实施研究生联合培养,积极开展国(境)外访学、学术交流和对外汉语教学等工作。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的若干意见》(鲁发〔2018〕39号)明确指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力度,积极创造条件,支持菏泽学院筹建菏泽大学”,支持菏泽学院创建大学科技园”。山东省教育厅与菏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共建菏泽学院协议书》,明确提出积极推动筹建菏泽大学、建立菏泽学院校地合作发展新机制、促进菏泽学院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之路”的共建目标。目前,全校上下紧紧围绕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加大人才引育,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推进学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4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教师、教辅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辅导员岗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238)和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rsc.hez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9:00–2023年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7月27日11:00–2023年8月3日16:00
报名方式:登录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rsc.hezeu.edu.cn),进入菏泽学院2023年初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所有材料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提交,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提供):
(1)身份证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应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2;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除上述(1)-(4)材料外,还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3,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某部部长,党支部书记;
(6)应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交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扫描件,证明模板见附件4;
(7)应聘岗位有运动员资格要求的,须提交相关等级资格证明材料扫描件;
(8)体育教练员岗位要求具有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市级以上体校等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且经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合格。获得过全国成年单项比赛或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前八名或青年(大学生)单项赛事前三名以上成绩,或取得运动健将以上等级称号。
在职人员应聘的,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rsc.hezeu.edu.cn)予以公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或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不得通过截图的方式打印笔试准考证)。同时打印《菏泽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菏泽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醒: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时使用)。
(三)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通过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岗位和体育教练员岗位先进行面试,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面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教师12、教师13、教师14、教师15、教师16、教师17、教师18、教师19岗位,教辅岗位和辅导员岗位先进行笔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2.笔试
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教辅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等教育相关理论知识和管理、服务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高校教师岗位相关知识和大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知识。体育教练员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
3.面试
教师1、教师2、教师3、教师4、教师5、教师6、教师7、教师8、教师9、教师10、教师11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40%,技能测试占20%;其他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60%,答辩占40%。
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学生教育与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能力等,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体育教练员岗位采取试讲、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答辩占20%,技能测试占40%。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和准入查询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学院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0-5529582
监督电话:0530-5525840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3:大学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4:研究方向证明
菏泽学院
2023年7月25日
2023年潍坊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省文明校园,是省教育厅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占地1543亩(103万平方米),现设26个教学单位、71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26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5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72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50余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59人次。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等99门。现有光学、区域经济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民俗文化学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建有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19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9日10: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至6月10日10:00
登录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3年6月9日10: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4、教师5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应聘教师2、教师3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3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自律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至6月9日17: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6月10日10:OO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方式在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6、教师7、教师8、教辅1岗位先进行面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若有变化,将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缴纳面试考务费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确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潍坊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需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分别进行,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通知。
教师6、教师7、教师8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辅1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和教辅2、教辅3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和面试都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涉嫌涂改伪造、弄虚作假、高考移民、违规入党以及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潍坊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join.wf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6-8785757
邮编:261061
七、其他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证明材料模板
潍坊学院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枣庄学院公开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学校现有市中、薛城两个校区,市中校区占地面积1027亩,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现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比94%,高级职称人员450余人,国家级、省部级人才30余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20余人。学校建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6个,山东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
学校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学校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和其他条件;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后续相关通知均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zz.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8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学院招聘报名网站http://47.94.81.157:64/tyzpwb/,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枣庄学院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7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报名时,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对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2)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交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就业推荐部门及相关部门公章),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出具的《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附件4),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6)应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交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附件5)。
(7)应聘岗位要求为主要学生干部的,须提交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8)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工作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6月27日。
(9)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7);招聘岗位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交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4日18:00
学校根据发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28日11:00-7月5日1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将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均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教育理论、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和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审查后,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备案,不再退还。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应聘。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缴费、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递补等工作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2)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教师87、教师88、教师89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教辅6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辅导员和其他教辅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重点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632-3786021
邮编:277160
枣庄学院网址:www.uzz.edu.cn
枣庄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uzz.edu.cn/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
附件4: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
附件5:中共党员证明
附件6: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附件7: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枣庄学院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