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南通的招聘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南通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不属于人民警察身份或行政事业编制。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报考条件到招聘流程都写清楚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非人民警察身份、非行政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地、居住地均在南通地区;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6、国家、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邮件主题名及压缩文件名均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照时限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1、《南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
3、2寸电子证件照,要求背景为白底;
4、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证书》电子照;如获得相应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电子照);
5、个人征信报告;
6、组织关系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
7、退伍证(退役军人需提供)。
报考时间截止2023年10月20日,勤务辅警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核:未按照要求报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由市公安局通知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一般为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勤务辅警笔试从简)。
2、专业技能和体能测试:内容一般为与招录岗位职责任务相关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勤务辅警需参加体能测试)。
3、面试:主要考察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四)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有辅警岗位要求不得有纹身。(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品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签订合同:被录用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岗位职责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将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市公安局相关规定执行,依法享受五险一金”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入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招聘工作不设任何代办机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教材,招聘过程中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
监督电话:市公安局机关纪委85020502。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南通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x
南通市公安局
2023年10月7日
2023年江苏南通东信人力资源公司招聘业务部负责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县人社局批准,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业务部负责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如东本地户籍,男,35周岁以内(1988年10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五年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适应客户维护及市场开拓工作要求。
4.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有一定的财税或数据库处理知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应聘单位高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
(4)涉及国家和省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09:00~16:00。
2.报名地点: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县人社局大楼1015室。
3.报名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二张,以及与招聘条件要求相应的工作经历资料等。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表中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各项信息,包括提交报名材料,并签署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或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本次招聘相关公示公告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4.如若有如东县域内3+5"企业正式员工报考此次招聘岗位,并取得考察资格的,需在考察前与原单位达成同意离职的一致意见,并出具原单位相关书面证明,考察前未取得相关证明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办法
招聘由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具体如下:
(一)资格复审、适岗评价
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专业证书职称、专业工龄、工作业绩及奖惩等情况对应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适岗评价,以百分制计分。
1.资格复审、适岗评价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30~16:00,考生根据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及适岗评价。地点另行通知。
2.携带材料: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与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不得参加适岗评价。适岗评价总分达不到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
4.成绩公布:成绩以百分制计分。适岗评价结束后,适岗评价成绩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公告。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考试中心组织。具体如下:
1.对象:按适岗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并列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公告。
2.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按照适岗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人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公布。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由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并对报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公示、聘用和递补
1.公示、聘用
根据适岗评价、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如东人才网(http://www.rdrc.com.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应在《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空缺时,由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岗位待遇
工资待遇按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1996816(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3-84119358(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江苏东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云南文山学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文山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及本公告。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6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2日。7月12日24:00报名截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打包按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wstcrsc@163.com邮箱,报名电子材料清单如下:
(1)《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3)(word文档);
(2)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pdf);
(3)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扫描件(pdf);
(4)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我校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3)特别提醒,凡报名材料不按要求命名的、报名材料不全的、报考岗位未明确的、报考岗位错报的,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审核结果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文山学院文贤楼五楼5-06室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告,同时电话通知考生。
3.岗位调剂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因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若满足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在征求其个人意愿的基础上,可调剂到相应岗位参加招聘考试,岗位调剂在笔试考试前完成。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大于3:1笔试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个别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放宽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载明的具体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在文山学院校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地点为准;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当天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采用试讲+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试讲占面试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经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参加等额面试的应聘人员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
(1)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3)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录用;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应聘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4)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由文山学院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五)考察
由文山学院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收到学校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一个月内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的,以及办理聘用手续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提出放弃办理聘用手续或是被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在取得聘用资格后本人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的,经用人部门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可从本岗位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依次递补。
六、待遇
(一)工资构成与编内教职工构成一致,具体核算方式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聘用合同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此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文山学院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文山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最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及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院校的学科专业执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校提供成绩单,我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核。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所附件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未尽事宜由文山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6-2152020、2624099(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监督电话:0876-2666609;
(三)门户网站:https://www.wsu.edu.cn/。
附件:
1.2023年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23文山学院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文山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4.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2018版)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