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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海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1616人公告

2026-09-07

2024年上海浦东的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的消息一出,大家都想了解具体的岗位要求和选拔流程。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招聘对象到考核方式,每个环节的要求都写明白了,想参加考试的话照着准备就行。感到兴趣的网友们跟着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4上海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1616人公告

根据《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3〕10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分批次报名,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现就第一批次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3〕10号)规定的招聘条件。其中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应聘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公办学校的岗位,可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校园直通车岗位)》(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浦东政府网站浦东教育(//www.pudong.gov.cn/jyj/)和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生”和社会人员”两大类。应届生”是指2024年毕业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推荐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在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者,可视作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考核流程

(一)学校自主考核岗位: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高校和中职校专业学科岗位、校园直通车岗位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个人投递简历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详见《学校自主考核岗位和校园直通车岗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报名时间一般在10月底结束(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要求自主报名,不限定投递简历的单位数。

2.考核流程

学校笔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笔试考卷,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笔试考核,笔试成绩占40%。

学校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面试形式,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占60%。

区统一面试:经用人单位集体讨论后,择优按1:1的比例上报区面试人员名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区面试考核,区面试合格者列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区统一报名岗位:其他学段及单位(含职校基础学科岗位、教育集团)岗位

1.区笔试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6:00至10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平台(//edu.pdhr.com/)。在区笔试报名阶段,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只明确学段学科(即笔试报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png格式,大小50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下午16:00-10月28日上午9:15,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核流程

(1)区统一笔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实施笔试考核,按1︰3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区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

区笔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3年10月28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区笔试考核结果:拟于11月初对外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区统一面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区面试考核。

区面试内容: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基本教育素质。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区面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3年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区笔试考核合格考生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

区面试考核结果:拟于11月下旬对外公布,请参加区面试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学校试教考核

学校岗位网上报名:拟于11月底前,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岗位报名,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组织遴选及考核。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名具体学校岗位。只能选择笔试报考类别所对应的具体学校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同步报一个调剂意向岗位。逾期未完成报名者,视作个人放弃本批次教师招录资格。

学校现场受理、审核考生材料并组织考核:拟于12月上旬学校现场材料受理及组织考核。学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务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学校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学校现场受理个人材料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并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区笔试占40%,区面试占30%,学校考核占3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且须达到录用标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见《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时间安排》。

三、其他事项

1.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2.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可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且达到录用标准的考生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时,学校可对服从调剂且通过区笔试及区面试的人员,进行自主选择并考核。

4.第一批次拟录用人员(含个人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5.第一批次区笔试及区面试考核合格但未被录用人员,不得在第二批次直接选择学校岗位。若本人服从调剂,则保留第一批次考核结果进入调剂库,供两批次有调剂意向学校选择;若本人选择参加第二批次报名,则原第一批次考核成绩(含笔试及面试)作废。

6.教育集团(学区)牵头校负责招聘的岗位,由牵头校办理录用手续。此类教师工作满三年后,须参与教育集团(学区)内校际间流动。

7.乡村小学岗位由该校与所属集团开展联合招聘。联合招聘的此类教师,人事关系明确在乡村小学,三年内须参与集团进修柔性流动。

四、报考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招聘政策):5883606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086

监督电话:58876592 20742690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

附件:

附1-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3〕10号.pdf

附2-《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xls

附3-《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xls

附4-《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校园直通车岗位)》.xls

附5-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

附6-学校自主考核岗位和校园直通车岗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xlsx

附7-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docx

附8-浦东新区公办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第一批次)流程及时间安排.docx

附9-报考问答(2024年第一批次).docx

附10-浦东新区乡村学校列表(2024年第一批次).doc

附11-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学校列表.doc

2024年聊城莘县辅警招录公告(招录211人)

2024年聊城莘县辅警招录公告(招录211人)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公安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莘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录辅警211名。

具体职位招录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学历等要求详见《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附件一);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辅警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辅警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7、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体职位(岗位)服从公安机关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条件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3、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三、招录程序

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银行征信查询、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岗前培训和录用(订立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录公告

本次公开招录辅警将在莘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莘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辅警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莘县公安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5月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莘县党校大门东100米路北)。

3、报名须知:

报考人员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按要求据实填写并提报《莘县公安机关招录辅警报名表》(附件2)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两份;技工类院校毕业人员除提供毕业证外,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新生入学花名册和成绩单的复印件两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两份。

 (4)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重命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6)当场签定《诚信承诺书》(附件3)两份;

 (7)属于定向、委培毕业生和在职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6)两份;

 (8)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依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银行征信查询。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银行征信查询

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参加银行征信查询工作。查询工作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适时通知。

 (四)招录计划调整及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3(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5(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并调整到本招录单位的其他职位。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

 (五)考务费

辅警招录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评)50元,报考人员现场缴费。未按规定要求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的考生不予办理退费手续。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和征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能测评具体事项。

参加体能测评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2024年2月印发)》执行(详见附件4)。

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招录职位工作的需要,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测评环节。

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完成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七)考试

1、笔试

体能测评达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莘县人民政府网适时发布。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评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评等内容。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下(含)的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3:1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5人以上(不含)的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评)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评)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将适时在莘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以及计划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实行考官和报考人员双抽签。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的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专业技能测评(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特殊招录方式的职位,设置专业技能测评,不再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评后公布成绩,根据报考者的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评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技能测评具体实施办法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八)体检、政治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的人选。如同一职位排名末位出现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相同,则首先按优先条件确定;如都不属于优先条件人员,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照最后一次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适时发布,并明确参加体检、政治考核的具体事项。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省人社厅、卫计委和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取消报考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报考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政治考核由莘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辅警的情形。

 (九)人员递补

综合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报考人员因自愿放弃、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等因素,以及录用后一年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的招录名额空缺,可从本职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依次开展体检、政治考核、递补公示等工作。

 (十)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收到有关反映,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录用、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组织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由莘县公安机关安排到相关岗位工作。

新录用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发现有不具备辅警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以及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辅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工资按月发放,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发放制式辅警服装。

 

莘县公安局新招录辅警试用期满后,按每月27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执行;

五、其它

1、报考者必须对自己报考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录之用,恕不退还。

3、本次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分别在莘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莘县人民政府网等平台予以公布,报考人员报考期间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辅警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招录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辅警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莘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莘县公安局:0635-7186909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8265565818(李经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内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

附件1: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招录辅警职位表.xlsx

附件2:莘县公安机关2024年第二季度招录辅警报名表.xls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pdf

附件5: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docx

附件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docx

报考所需的报名材料请自行从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dsx.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据实填报交至报名处。

莘县公安局

莘县人和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2023年山东聊城东阿县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30人公告

2023年山东聊城东阿县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东阿县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8日9:00 --10月20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18日11:00 --10月21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东阿政务网(http://www.sdde.gov.cn/),仔细阅读《简章》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18日11:00 --10月21日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18日11:00 --10月21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10月19日9:00--10月21日11:00的工作时间内,将减免材料(见《应聘须知》)扫描后,发送至邮箱dexrsjsyk@lc.shandong.cn并拨打电话0635-3289054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且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准考证及其他报考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一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和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审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员确定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时,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原则上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除特殊情况经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阿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聘用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聘用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简章》附件与本《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本《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及报名网站为东阿政务网(http://www.sdde.gov.cn/)。

八、咨询电话:0635-5109858

监督电话:0635-3289054,3289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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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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