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宜春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报名已经启动,涵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符合条件的宜春范围内基层公务员均可报名。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遴选的完整信息,从报考范围、资格条件到报名程序、笔试面试流程全都覆盖了,准备参加遴选的话直接照着准备就行。感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page]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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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7日
2024上海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1616人公告

根据《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3〕10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分批次报名,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名。现就第一批次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3〕10号)规定的招聘条件。其中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应聘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公办学校的岗位,可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校园直通车岗位)》(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通过上海浦东政府网站浦东教育(https://www.pudong.gov.cn/jyj/)和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聘用要求、资格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考生身份"分为应届生"和社会人员"两大类。应届生"是指2024年毕业于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须持有普通高等院校2024届毕业生推荐表,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发放时间在2023年8月至2024年7月者,可视作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包括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等。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考核流程
(一)学校自主考核岗位: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高校和中职校专业学科岗位、校园直通车岗位
1.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个人投递简历至用人单位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详见《学校自主考核岗位和校园直通车岗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报名时间一般在10月底结束(以学校实际安排为准)。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要求自主报名,不限定投递简历的单位数。
2.考核流程
学校笔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笔试考卷,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笔试考核,笔试成绩占40%。
学校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自主设计面试形式,对单位初审通过人员组织实施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占60%。
区统一面试:经用人单位集体讨论后,择优按1:1的比例上报区面试人员名单。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区面试考核,区面试合格者列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二)区统一报名岗位:其他学段及单位(含职校基础学科岗位、教育集团)岗位
1.区笔试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6:00至10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平台(https://edu.pdhr.com/)。在区笔试报名阶段,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只明确学段学科(即笔试报考类别),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png格式,大小500KB以下。
3.准考证下载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下午16:00-10月28日上午9:15,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核流程
(1)区统一笔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对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实施笔试考核,按1︰3比例(入围人员需达到相应标准分数)确定笔试合格人员名单。
区笔试内容: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
区笔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3年10月28日(周六)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区笔试考核结果:拟于11月初对外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区统一面试
区教育党建与人才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区面试考核。
区面试内容: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及基本教育素质。包括分析教材、确立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选择教学方法、运用教学语言、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仪表举止、口语表达、思维能力、心理素质等。
区面试时间和地点:拟于2023年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请区笔试考核合格考生适时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并下载打印。
区面试考核结果:拟于11月下旬对外公布,请参加区面试考核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学校试教考核
学校岗位网上报名:拟于11月底前,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岗位报名,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组织遴选及考核。区笔试及面试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报名具体学校岗位。只能选择笔试报考类别所对应的具体学校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可同步报一个调剂意向岗位。逾期未完成报名者,视作个人放弃本批次教师招录资格。
学校现场受理、审核考生材料并组织考核:拟于12月上旬学校现场材料受理及组织考核。学校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务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学校考核时间、地点和要求。学校现场受理个人材料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原件,并根据《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要求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恕不退还)。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区笔试占40%,区面试占30%,学校考核占3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且须达到录用标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详见《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时间安排》。
三、其他事项
1.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2.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3.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可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且达到录用标准的考生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时,学校可对服从调剂且通过区笔试及区面试的人员,进行自主选择并考核。
4.第一批次拟录用人员(含个人放弃)、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或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5.第一批次区笔试及区面试考核合格但未被录用人员,不得在第二批次直接选择学校岗位。若本人服从调剂,则保留第一批次考核结果进入调剂库,供两批次有调剂意向学校选择;若本人选择参加第二批次报名,则原第一批次考核成绩(含笔试及面试)作废。
6.教育集团(学区)牵头校负责招聘的岗位,由牵头校办理录用手续。此类教师工作满三年后,须参与教育集团(学区)内校际间流动。
7.乡村小学岗位由该校与所属集团开展联合招聘。联合招聘的此类教师,人事关系明确在乡村小学,三年内须参与集团进修柔性流动。
四、报考咨询电话
学校咨询(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招聘政策):58836068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086
监督电话:58876592 20742690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每天9时至17时
附件:
附1-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浦教人〔2023〕10号.pdf
附2-《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区统一报名岗位)》.xls
附3-《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学校自主考核岗位)》.xls
附4-《2024年浦东新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教师招聘简章(校园直通车岗位)》.xls
附5-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
附6-学校自主考核岗位和校园直通车岗位报名方式及咨询电话.xlsx
附7-浦东新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材料目录.docx
附8-浦东新区公办学校2024年教师招聘(第一批次)流程及时间安排.docx
附9-报考问答(2024年第一批次).docx
附10-浦东新区乡村学校列表(2024年第一批次).doc
附11-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学校列表.doc
2023辽宁大学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各省录取分数线汇总

辽宁大学2023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广东历史类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最低分540最高分572,江苏历史类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最低分577最高分581,福建历史类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最低分510最高分549。以下是辽宁大学2023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省市类型科类专业最低分最高分广东普通批(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历史类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540572江苏普通批(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历史类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577581福建普通批(中外学分互认项目)历史类新闻学(中外学分互认项目)51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