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黑龙江绥滨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6-09-08

2023年黑龙江鹤岗绥滨县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绥滨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岗位分为留置看护和社区戒毒两类。小编注意到,这次招聘对户籍、学历、年龄都有明确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可报,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扫描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参加笔试和面试。想了解具体岗位要求和招聘流程的考生,可以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跟着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黑龙江绥滨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滨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及人数

(一)留置看护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要求为男性。

(二)留置看护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要求为男性,退役军人。

(三)社区戒毒一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女性。

(四)社区戒毒二岗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要求为男性。

本公告所涉岗位如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要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后仍不能达到笔试开考标准的,缩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缩减的招聘名额可在各招聘岗位相互调剂。具体调剂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报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后执行。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聘用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勤务辅警岗位职责。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7日-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限绥滨县行政区域内户籍。

(五)身心健康,无口吃、无重听;面部、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斑及纹身;无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无涉毒史;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5.退役军人。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绥滨县公安局予以审核。

(六)根据《黑龙江省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五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

2.考生需将报名材料扫描件(jpg格式)整体压缩打包,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报名信箱sbxgajzzb@163.com

报名材料内需包含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扫描件及电子版1份详见附件1,原件扫描件考生需自行打印,在扫描前粘贴照片,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并手签承诺;电子版需提供Word格式。

(2)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电子版照片1张(备注姓名)。

(3)户口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各1份。

(4)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各1份,同时,使用高中学历报考的,需出具毕业院校学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使用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需出具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退役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扫描件1份。

(5)符合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情形的,需提供加分申请书(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等实际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机关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总成绩的30%。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领取准考证:绥滨县公安局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本人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报考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布。

5.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将作为考生参加面试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增加面试名额,如 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3.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绥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发布。

5.根据不同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能测试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分别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科目高者优先。

2.体能测试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测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

4.体测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根据不同招聘岗位,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项目和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4.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5.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公安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考察

1.对考试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复核,同时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实施。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考察。

(九)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绥滨县政府网站(//www.suibin.gov.cn/)及绥滨公安微信公众号(绥滨公安政务)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公安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期满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辅警的薪酬待遇(含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滨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8-7867969

16646841345(工作日早8点30分-11点,下午1点30分-4点30分)

监督电话:19804680486

查看附件

附件1:绥滨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笔试加分申请书.doc

附件3:绥滨公安政务公众号二维码

绥滨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黑龙江黑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示名单

2023年黑龙江黑河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示名单

按照《黑河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过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拟聘用孙浩博等97人为黑河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日(2023年12月13日起至12月1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黑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56-2655304,0456-2655305。

李警官:15326601555,杨警官:18704569677。

附件:黑河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名单.xls

黑河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3日

2023年甘肃会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年甘肃会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县政府同意,会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全部从事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辅助和农村派出所协助开展交通管控工作,分三个岗位报考:

岗位1,仅限退役军人报考;

岗位2,男性及男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岗位3,女性及女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各岗位具体招聘名额根据报名人数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另行公告。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限会宁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也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5.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为18周岁至34周岁(1989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6.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

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④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⑤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⑦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⑧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⑨2021年以来,已参加人社部门组织招聘的在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以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临聘书记员和警务临聘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1月2日(星期二)09:00至1月8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招考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会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板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要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要将退伍证、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如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182

电话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对学历、年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月2日(星期二)09:30至1月8日(星期一)1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月8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页面右上角我的消息"中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9:30至1月9日(星期二)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弃考试,不退还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保持电话24小时通畅,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各位报考人员加入招考微信群,后续的准考证打印、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微信群里发布通知,若电话不通畅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亦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登录甘肃招考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测评标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1:1.2,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招聘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户口本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书,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招录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仪容仪表、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政审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各类举报反映,经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1.此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县公安局正式编制,不享受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

2.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增资和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4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28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其中基本工资1720元,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值班补贴260元/月,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按考勤考核进行核算,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工龄工资按照正式被聘用工作年数计算,每满两年按照100元/月标准依次累计。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3229890。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凡因考生个人不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的,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此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3221039 0943-3221079

会宁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

2023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招聘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3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招聘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人员性质

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机关事业编制身份人员。

二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连云港市本地户籍,年满18周岁的公民;

4. 具有国家认可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 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

3.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 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

6. 有文身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与连云港市公安机关民警、职工和辅警存在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职工和辅警同一部门或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18日(上午8点30--11点30,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2.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1306办公室(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111号),联系人:见原文,联系方式:见原文。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上须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白底彩照);

(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及本人页)

(4)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

(6)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勤人员报考需要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务必规范填写报名信息,提供完整报名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 资格审核

对报名对象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留存),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收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电话咨询初审情况。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核减相应职数。

(二)技能测试

测试采取体能测评方式进行。相关测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测评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共2个项目,分别为纵向摸高、4*10米往返跑。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要,划定测评合格线。测评时,考生须着运动服、运动鞋,现场填报《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见附件3),并在体能测评记分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现场提出。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评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体能测评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体能测评成绩。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分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

(四)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党员材料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相关应聘岗位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

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参照分局现有相关岗位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岗位01试用期满后人均年收入达5.8万左右(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岗位02试用期满后人均年收入达5.7万左右(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

有关要求与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取消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资格,或不予录用、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六

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工作由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统一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代办机构。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518-81865821(请于工作日咨询)。

连云港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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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3、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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