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梧州市蒙山县考试政策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高层次人才引进是很多人才关注的焦点。小编了解到,2023年蒙山县发布了第二期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计划引进23名优秀人才。此次人才引进面向全社会,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享受5万至16万元安家费、每月300元至1200元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有意者可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序号加姓名加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打造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链、创新链,推进实现人才集聚与产业培育联动发展,助推我县高质量发展需求,现发布《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第二期)》(以下简称《目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目录》确定的专业方向、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要求,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 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引进程序及待遇
(一)《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全年接受报名。
报名者经由蒙山县委人才办统一按照资格审查、筛选、面试、研讨通过人选、考察、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引进。计划近期安排集中面试或考核,具体视工作安排情况而定。
(二)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有关政策待遇。
本县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均可享受5万至16万元安家费、每月300元至1200元生活补贴、子女入学入园优先安排、随迁配偶工作安排等待遇。
(三)人才引进身份为蒙山县事业单位实名编制。
以上待遇,具体按《关于印发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蒙办发〔2021〕16号)规定执行。
其它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msxwrc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标题一律为岗位序号+姓名+联系手机号码”,报名材料包括:
(一)《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需在报名人诚信承诺意见栏手写签名)。
(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实践经历、个人成绩等信息,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材料)。
(三)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就业推荐证明,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件。
四、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问题,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聘用人员的应聘材料,蒙山县委人才办按有关规定销毁,恕不退还。
五、其他要求
请各报名人员近期务必关注邮箱回复邮件,并保持手机或电话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能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到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蒙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4–6282429
地址:梧州市蒙山县行政中心大楼4楼419办公室
邮政编码:54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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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目录(第二期)
2:2023年蒙山县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3:关于印发《蒙山县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蒙办发〔2021〕16号)
中共蒙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8日
202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心"行动,进一步推进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划引进人才7名。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3名、呼和浩特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4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标准。
4.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7日(不含)至2005年10月7日(含)期间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取得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毕业院校须为以上高校且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学位);或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
3.专业须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门类。
4.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报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7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参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要签署《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及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档案存放地开具的存放证明。存入时间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6)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名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
(4)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审核将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凡因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评估认定、体检考察以及公示聘用的,责任自负。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6)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网上进行。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7日9时--10月18日12时。
2.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退回并说明原因;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环节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可采取现场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等。具体方式及要求由领导小组"负责通知报名人员。
2.评估认定环节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专业能力测试、面谈、实操等方式,按照进入评估认定人数与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评估认定人选。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评估认定,规定时间未参加或不使用规定语言文字进行评估认定的,按零分处理。
3.评估认定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评估认定满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1.体检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须选择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2.根据岗位需要,须在体检阶段对体检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等有关项目检查。
3.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领导小组"提出。
4.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领导小组"将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领导小组"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领导小组"组织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并开展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能力上不胜任的人挡在门外。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所在院校出具鉴定材料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及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曾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的。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4.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5.在本次引才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6.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7.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等影响聘用的。
8.具有其他影响引进资格情形的人员。
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可按照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或其他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据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报名人员接到体检结论后,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报名人员须书面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可依次递补。
(六)签约、公示
领导小组"根据评估认定、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签约、公示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间反映的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有关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领导小组"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引进人才相关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印发聘用文件。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办理手续,进行备案。合同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四、其他事项
1.同一岗位引进计划的递补累计不得超过2次。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取消引进。
4.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5.引进人才分5年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
6.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承担引进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全部退回所领取的安置费。
7.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相关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重要事项的通知。报考人员要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引进人才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8.本次人才引进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9.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详见《岗位需求表》。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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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
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2日
2023云南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9〕33号)、《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充分发挥就业帮扶的作用,为我县稳就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因工作需要,现将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工作地点
招聘岗位:政务服务
招聘人数:1人
工作地点: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仁德市场监管所
二、 招聘条件
昆明市辖区内的城镇户籍,符合以下条件并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处于失业(激活)状态下的人员,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电脑者优先。
1.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 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 有就业愿望、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 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了实名失业登记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8.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等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和残疾毕业生(此项城镇、农村户籍不限)。
三、 待遇
工资:不低于寻甸县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
四、 报名时本人需提交材料
1. 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户口证明原件;
3. 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原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实名系统认证);
5. 本人实名填写《寻甸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6.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五、 公告时间、报名地点及报名时间
公告时间:从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
报名地点: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人事科(寻甸县仁德街道屏江南路10号)。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寻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 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不享受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事宜。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