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考试资讯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最近发布了招聘公告,计划招聘2名编外用工协助检疫人员,在凤桥镇中法屠宰场从事屠宰检疫工作。这个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小编注意到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时间截止到10月15日,有意报考的朋友们需要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学历证明和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因工作需要,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协助检疫人员2名,男女不限,有夜班,从事驻南湖区凤桥镇中法屠宰场屠宰检疫工作。
二、报考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能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等。
3.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后出生)。
4. 大专及以上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具有动物检疫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有动物检疫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5. 具有嘉兴市户籍并居住在市本级。
6. 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报名方法
1.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10月15日。报名咨询电话:0573-8283849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近期1寸免冠证件彩照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252085967@qq.com,打包件统一以应聘+姓名”命名。
报名人员经初审后(初审意见将于报名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发至报名人员邮箱),符合条件的将通知参加考试。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
2. 考试。报名人数达10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免于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范围:动物疫病防控、疫病检测等相关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等。
3. 体检和考察。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由聘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 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5. 聘用。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录用。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全权解释。
四、有关待遇
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相关待遇执行。
五、其它事项
报考人员参加相关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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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3年10月9日
2023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数
6人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审查诉讼材料,整理案件争议焦点;
(二)协助法官召开庭前会议,组织证据交换;
(三)协助法官组织庭前调解,草拟调解文书;
(四)根据法官要求,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五)在法官指导下草拟裁判文书;
(六)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及司法统计;
(七)完成其他司法辅助事务。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法学、法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或者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专业不做限定);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7.有法检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本人及近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材料: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2);③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到一页);④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首页和本人页扫描到一页);⑤毕业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法院审判执行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证明材料(若无,则无需提交)。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放入以聘辅报名+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yzygbc@sina.com)。
2.报名要求:已报考我院的人员不得同时报考北京市其他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附件4),报名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院。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周三)18: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的邮件日期为准。
报名截止后,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之后,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初审,不再另行通知)。
政审、笔试、面试等后续安排及考试范围见附件3,具体时间待后续通知。
五、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级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
(二)工资实行正常的调整机制。
(三)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入院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择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后续用工过程。对招聘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经证实,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入职后不解决户口进京。
(四)报名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前辅导和培训。
(六)我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势政策变化,对公告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期待您的加入!
报名咨询请联系:5989140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40)
查看附件
附件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报名人员信息统计表》
附件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后续安排及笔试范围》
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