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3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社会化用工招聘4人公告

2026-09-09

2023年黑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黑龙江科技大学近期发布了社会化用工人员招聘信息,计划招聘4人从事相关岗位工作。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基本情况,从报名条件到考核流程都有涉及,符合要求的话可以提前准备材料,报名时间在10月12日至20日之间,有意向的朋友记得留意官方网站的最新通知。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黑龙江科技大学社会化用工招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或其它不良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人员。

4.对于在技术岗位上工作的社会化用工人员,须具备有效职业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聘用: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

2.身体有疾病,健康体检不合格者。

3.有违法犯罪前科者。

4.从事特种行业和国家规定应持证上岗的技术岗位,无职业资格证书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www.usth.edu.cn/)是发布招聘信息的唯一官方网站。其他网站或机构转载我校招聘公告,如有不实,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二)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0日。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黑龙江科技大学社会化用工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其他与岗位聘任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kjshygzp@163.com。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kjshygzp@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

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近期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3)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须时刻关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子邮件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三)考核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考核组对应聘人员开展考核工作。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传染病等健康检查,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科技大学网站(//www.usth.edu.cn/)主页通知公告”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五、薪酬待遇

待遇面议。

六、联系方式

七、本公告由黑龙江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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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社会化用工人员报名表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聘岗位数量

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4人公告

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4人公告

为深化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教育系统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二道区教育事业发展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8〕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二道区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3家事业单位,提供了4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97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1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所设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

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45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至2023年10月24日14:30截止。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考生要仔细阅读《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网上报名须知》,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证件和荣誉证书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小于500K)。进入报名平台的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小于40K)。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外,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的彩色电子图片,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小于500K。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5)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6)报考人员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20日9:00至2023年10月24日16:30截止。

1.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属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须及时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审查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16:30。资格审查不合格未进行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仍不合格、因离报名截止时间过短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版)》《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2年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认。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至2023年11月3日9:00截止。

考生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45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均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准考证》的,不得参加笔试。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考试

笔试考试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

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笔试成绩满分300分。笔试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5.成绩查询:2023年11月10日9:00时,可登录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345报名系统自行查询。

6.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300分的按300分计算。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核的,须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①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5日9:30至15:30,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

②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二道区和顺街1303号415室),联系电话:0431-89680355。

③证件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武装部、长春市二道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10月30日在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7.其他事项: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3)为准。[page]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执业(职业)证、户口薄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单位可以按需要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单位应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至面试考试前2个工作日。

(三)面试

面试考试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采取的面试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确定面试人选:

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4.总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各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详见附件1。

(2)计分方法。笔试成绩由笔试卷面分数(满分300分)按照百分制进行换算后加上政策性加分最终确定。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所占权重+面试成绩所占权重。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确定为拟聘人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二道区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报考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四)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解决落户。被聘用的优秀人才享受工作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登记城镇常住户口待遇。可充分考虑人才本人意愿,在二道区域范围内安排子女入学就读,帮助解决学龄期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考生自报名开始至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ccerdao.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人社部门电话:0431-89680355(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

附件1: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3号).xlsx

附件2:2023年长春市二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doc.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pdf

长春市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2023黑龙江林甸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2023黑龙江林甸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林甸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林甸县户籍或已在林甸县购买房屋(以审核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为准)的常住居民;

2.年龄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至2001年10月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须熟练掌握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已获得汽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2023届毕业生除外);

7.具有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登录林甸县人民法院网站(网址:http://dqld.hljcourt.gov.cn)下载《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完整填写后将《报名表》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汽车驾驶证、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合成在一个文件里)发送至邮箱ldfybm@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手机号"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8:30至2023年10月18日17:00。

3.资格审核: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0日政治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者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及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及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打字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林甸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发布。

2.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

3.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正确率达到70字/分钟以上的(含70字),取得笔试资格。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闭卷考试。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含60分),取得面试资格。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6.确定招聘对象。笔试加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招聘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招聘对象;若笔试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打字正确率高的作为招聘对象。

六、体检和政审

1.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拟聘用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政审(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失信惩戒情况以及所在单位的现实表现等)。

3.考生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林甸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林甸县人民法院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录用的递补

对本次公开招聘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将择优纳入林甸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员储备库,在1年内保留其递补资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进行递补。

九、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

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

2.社保缴纳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

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

十、其他事项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林甸县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9)3328170。

2.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规范填写各项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林甸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1.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2.林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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