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安吉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这次公开招聘13名工作人员,岗位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学历要求从本科到硕士不等。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本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报名条件到考试流程,从薪资待遇到福利保障,全都梳理清楚了,想进入国企工作的可以先看看自己符不符合要求。感到兴趣的朋友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安吉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县产投集团)成立于2000年10月,注册资本20亿元,为县属国有企业。2020年12月,县产投集团整体合并原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县文旅集团,并划转灵峰度假区以及县级部门下属国有企业。目前,下属子公司72家,其中全资公司48家,控股公司11家,参股公司13家,国内主体信用评级AA+级。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户籍不限。
4、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10月17日至2005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二年内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7、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8、已就业人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处理好与就业单位的人事关系。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招聘信息请参见附件1。
三、招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报名
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2023年10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安吉县人力资源网招考系统(//60.190.166.222:8001/yxks/)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上传相关材料(出具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岗位相关的职称等级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资料等材料、有工作年限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由原单位出具岗位经验书面证明和原单位社保缴纳明细、已经离职请提供离职证明)。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0月16日9:00-2023年10月22日17: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安吉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
各岗位注册报名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规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10月28日9:00至笔试当天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60.190.166.222:8001/yxks/)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统一组织。笔试内容按照岗位要求确定,详见附件1笔试内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安排以本单位实际通知时间为准,通知的形式包括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
应聘者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word版,不得改动、删除、添加报名表排版版面和内容,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请自行下载打印word版,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与岗位相关的职称等级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工作年限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由原单位出具岗位经验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和原单位社保缴纳明细;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等材料,已经离职请提供离职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且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材料不全、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该岗位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可依次递补),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不足人员可在相应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安吉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录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安吉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二)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录用人员需在公示后一周内到岗,逾期不到岗视为放弃,如遇上述情况,不足人员岗位可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与所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进入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产投集团相关制度执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本此招聘的拟录用对象,因未按时报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签约对象在6个月内离职等情况带来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可按照在同单位、同岗位、同要求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
五、其它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单位、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招考接受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572–5030986。
(四)具体事项考生可登录安吉人力资源网(www.ajrczp.com)查询。也可咨询电话:0572–5666918。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安吉县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吉林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4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增强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以及《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有关规定,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0月11日至2005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2.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设定,由长春市教育局及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向的考生务必于10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指定的报名邮箱(邮箱:371610003@qq.com)报送相关报名材料。
(三)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附件2);
3.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学历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送报名材料后,务必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报送成功。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考生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六)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等。招聘面试工作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长春市教育局负责对整个面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一)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确定并通知。
(二)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拟聘人选的确定: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在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选名单报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
(五)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对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vit.edu.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剩余岗位情况以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cvit.edu.cn/)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0431--84602802(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787058(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
纪检监督电话:
0431--88787036(长春市教育局)
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附件1: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6号).xls
附件2: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6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