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株洲市攸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针对退役军人的”涉退就业岗位”竞聘共放出20个名额,涵盖改制下岗失业人员、转业士官、复员士官等多类对象。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竞聘的基本要求、报考条件和考试安排,想参加的话可以先对照自己属于哪一类,再看具体流程怎么走。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推荐就业工作,拓宽退役军人的就业渠道,根据县6.11″信访联席会议精神,结合单位临聘岗位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面向部分退役军人竞聘涉退就业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竞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综合加分、体检、资格复审、政治考核等方式进行。
二、竞聘计划
公开竞聘涉退就业岗位”20个:
类别一:面向改制下岗失业的涉军五类”人员竞聘1个;
类别二:面向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三级及以上转业士官竞聘1个;
类别三:面向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的三级及以上复员士官竞聘3个;
类别四:面向2000年至2011年进行货币安置的城镇退伍兵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岗工作未满三年改制下岗的城镇退伍兵竞聘15个。
若出现涉军五类”人员、转业士官、复员士官类别报考人数少于该类别竞聘岗位人数,其空余的竞聘岗位计划调剂到2000年至2011年进行货币安置的城镇退伍兵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岗工作未满三年改制下岗的城镇退伍兵类别。
三、竞聘条件
(一)参加公开竞聘的退役军人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县户口,男性55周岁以下或女性50周岁以下,且属于下列人员之一:
(1)改制下岗失业的渉军五类”人员;
(2)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三级及以上转业士官和复员士官;
(3)2000年至2011年进行货币安置的城镇退伍兵;
(4)2000年前后安置上岗工作未满三年(实际工作)改制下岗的城镇退伍兵。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军人,不得报名参加竞聘:
1、因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近五年内有犯罪记录、有治安处罚记录和有吸毒史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或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当年有赴省进京越级上访行为的人员;
4、已推荐就业的人员。
四、考试工作的组织
考务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协调,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实施等工作,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一)命题
笔试试题的命题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二)监考与评卷
笔试工作委托县内教育机构参照高考方式进行;
评卷、计分、排名等工作委托县外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五、竞聘的程序
(一)制定方案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拟定公开竞聘实施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竞聘信息
竞聘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攸州手机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醒目处张贴实施方案。信息在报考前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竞聘中其他环节的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报考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入伍资料、退伍资料(属于改制下岗的涉军五类”人员和2000年前后安置上岗工作未满三年(实际工作)改制下岗的城镇退伍兵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书》和原安置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开具工作未满三年(实际工作)证明,属于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转业士官和2000年至2011年进行货币安置的城镇退伍兵需提供《攸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属于2000年至2011年期间退役的复员士官需提供复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楼服务大厅五号窗口报名(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书面申请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竞聘人员的资格审核。
(四)考试
1、准考证的领取。竞聘资格审核合格后,电话通知竞聘人员,竞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五号窗口领取。
2、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根据竞聘人员类别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次。
(五)综合加分
竞聘各类人员自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退役批准之日止,每满一年加1分(超过半年、未满1年的按1年计分,未超过半年的不计分)。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考核对象的确定。体检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年龄大的)按竞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如参加竞聘人员不足竞聘计划数时都进入体检、资格复审和政治考核环节。
2、体检的组织及项目标准。竞聘考试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自行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3、政治考核。主要考核涉退就业岗位”考试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役期间表现、现实表现以及有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
4、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竞聘人员,按该人员类别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项目:五官、外科、内科)
(七)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合格的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反映的,由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为确保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书面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
(八)选岗办法
根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就业意向和岗位,按类别由竞聘对象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由选岗。
(九)待遇及手续办理
经公示无异议的涉退就业岗位”竞聘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推荐上岗。涉退就业岗位”性质属于单位临聘岗位,与单位的临聘人员分别管理,竞聘合格人员直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待遇按照攸县6.11″信访联席会议精神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竞聘纪律的竞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竞聘资格,对违反公开竞聘办法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竞聘采用个人自愿的原则,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竞聘。
2、竞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和服从竞聘的各项流程和时间规定,否则视为放弃。
3、竞聘人员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竞聘人员单方面原因,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组织方概不负责。
八、监督电话
攸县纪委监委:0731- 24222449
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0731-24237271
本公告由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解释。
中共攸县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
2023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招聘2人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处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管理岗(2名)
二、岗位职责
岗位1
1.协助开展职工招聘、培训、考核及项目管理工作;
2.协助开展人事处综合管理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2
1.协助开展岗位聘任等专项工作;
2.协助开展人事处综合管理工作;
3.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背执业许可记录。
2.与其他单位未发生过民事纠纷,包括经济、合同纠纷及人事、劳动争议等诉讼或仲裁;没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者名单。
3.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合同关系,亦无事实劳动关系。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2.中共党员;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人事管理工作经验、项目管理经验和写作能力优秀者优先考虑。
5.工作严谨,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招聘方式及待遇
1.自愿报名,简历筛选后通知参加面试,择优录取。
2.工资待遇及试用期约定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岗位,不解决编制和户口关系。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10月20日之前将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发送到邮箱:yuzk@chinacdc.cn,邮件主题和申请表以应聘人事处+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进行认真筛选后,初筛合格者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届时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面试。未入选者不另通知,投递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附件:岗位应聘申请表
2023年江西宜春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宜春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具体职位详见《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宜春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宜春市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5.除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7日以后出生);
6.现任职务职级符合报考职位的职务职级层次要求;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10.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遴选人员在遴选中弄虚作假或者在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将记入遴选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参加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5)(1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盖单位党组(党委)公章后,同时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6)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三区"管委会人员到党群工作部报名,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人员到丰城市委组织部报名),垂管单位或该系统对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注意:
1.本次遴选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及时提交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人事调配权的部门要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是否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考,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审核通过的,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三区"党群工作部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00至10月12日24:00。
5.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将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诚信报考承诺书》、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以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40kb以下),于10月13日前发到遴选单位指定邮箱(邮箱地址见附件1)。
6.2023年10月16日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10月17日9:00至17:00改报一个职位。考生电话联系遴选单位进行改报,并将相关资料发至改报单位指定邮箱,改报单位需在当日内对考生是否符合改报职位条件进行审查。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0月20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请报考人员同时将以下材料交报考单位:已盖章的《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毕业证或学位证复印件(提供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以及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低于1:5的,经遴选单位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取消或调减计划数。
(一)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二)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点统一设在宜春,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按规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参加笔试。
(三)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0月23日后联系遴选单位查询笔试成绩。
(四)合格线。笔试结束后,将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加试)过程由纪检监察机构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一)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市委组织部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入闱面试人员名单,10月24日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遴选导致面试人员低于1:3的,由遴选单位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并负责通知递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递补后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降低面试比例为1:2,低于上述比例的,一般应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10月26日由市委组织部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告递补面试人员信息。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2023年10月27日9:00至17:00期间,报考人员到报考单位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需加试的,由相关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加试成绩满分100分。是否加试及加试情况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五)时间和地点。面试(加试)时间为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确定并通知入闱面试人员。需要加试的,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入闱面试人员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相关遴选单位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1.无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需加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70%+加试成绩30%。
七、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考察、确定人选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考察。面试(含加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降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考察比例降低为1:1.5,遇小数点进一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
各遴选单位派出由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遴选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单位。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还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确定人选。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并将拟遴选人员情况报至市委组织部。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不作为确定拟遴选人员的唯一依据。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遴选人员放弃遴选或体检不合格,由此产生职位空缺的,由遴选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事先应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市委组织部对拟遴选人员在五星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遴选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遴选单位将试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四)任职。对拟遴选人员,遴选单位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遴选职级层次确定遴选人员职级。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遴选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199856(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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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3.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安排
4.学科目录专业汇编
5.2023年宜春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6.诚信报考承诺书
中共宜春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