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金塔县卫生健康系统秋季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人的公告已出,招聘岗位涵盖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具体信息,从报名条件到招聘流程全都说清楚了,符合要求的应往届毕业生别错过这次机会。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为进一步加强金塔县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精神,现将金塔县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2名,其中金塔县人民医院14名,金塔县中医医院8名。具体计划详见《金塔县卫生健康系统秋季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2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含10月15日);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含10月15日);
2.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取得毕业证而未取得学位证的,不予报名。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此次招聘工作成立2023年金塔县卫生健康系统秋季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程序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在校园招聘会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用人单位分别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地点:甘肃中医药大学五里铺校区体育场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下午2:30
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简表》中的招聘条件”和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应聘人员只可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前下载填写,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核实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课程成绩,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现场汇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招聘计划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成绩通过金塔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签约人选。
(三)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履行签约程序。
(四)考察。对签约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分别组织实施,考察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签约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人员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人员,终止聘用程序,形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复审。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复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报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研究后,提交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5.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金塔县人民医院 0937-4410809
金塔县中医医院0937-4424604
6.监督电话:
金塔县卫生健康局 0937-4421284
金塔县人社局 0937-442050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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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塔县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2023年金塔县卫生健康系统秋季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表
金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塔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4日
2023年甘肃酒泉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2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64号)精神,现将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其中瓜州县人民医院5名,瓜州县中医医院3名,瓜州县基层乡镇卫生院12名。具体计划详见《2023年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秋季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岗位简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含10月21日);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含10月21日);
2.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仅取得毕业证而未取得学位证的,不予报名。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组织
此次招聘工作成立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程序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纪检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在校园招聘会指定的地点现场报名,用人单位分别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地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1日下午14:30
报名前,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简表》中的招聘条件"和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应聘人员只可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前下载填写,现场提交)。
(2)《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
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人员与报名应聘人员面谈,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所学课程、专业方向、学术背景、兴趣特长、就业意愿,核实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课程成绩,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与专业知识问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时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现场亮分,现场汇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招聘计划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时,由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2023年度秋季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拟签约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成绩通过瓜州县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签约人选。
(三)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履行签约程序。
(四)考察。对签约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通过征询签约人员毕业院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签约人员的人事档案、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人员或主动放弃考察资格人员,终止聘用程序,形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复审。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证件进行复审,复审中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情况,对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瓜州县人社局、酒泉市人社局审核,经瓜州县人社局、酒泉市人社局审核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八)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5.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点击查看
瓜州县卫生健康局
瓜州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
6.监督电话: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7-5521254
瓜州县卫生健康局 0937-552145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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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泉市医疗卫生系统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2023年瓜州县医疗卫生系统秋季校园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瓜州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14日
2023年甘肃会宁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经县政府同意,会宁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10名。全部从事交警大队交通管理辅助和农村派出所协助开展交通管控工作,分三个岗位报考:
岗位1,仅限退役军人报考;
岗位2,男性及男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岗位3,女性及女退役军人均可报考。
各岗位具体招聘名额根据报名人数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另行公告。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
3.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高职),其中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4.限会宁县户籍(户籍以发布公告当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也可报考(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5.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为18周岁至34周岁(1989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
6.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性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因表现不好被单位辞退的;
③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④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⑤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刑或正在服刑的;
⑦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⑧因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
⑨2021年以来,已参加人社部门组织招聘的在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以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临聘书记员和警务临聘人员以及社区工作者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网上报名、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统一采用线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1月2日(星期二)09:00至1月8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招考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会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板块,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完成后,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需要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要将退伍证、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按岗位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系统。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如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5182
电话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
2.网上资格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县人社局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对学历、年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审核。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月2日(星期二)09:30至1月8日(星期一)1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1月8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报名页面右上角我的消息"中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4年1月2日(星期二)9:30至1月9日(星期二)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的考生如若放弃考试,不退还报名费用。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保持电话24小时通畅,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各位报考人员加入招考微信群,后续的准考证打印、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微信群里发布通知,若电话不通畅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亦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登录甘肃招考网站(https://ks.gszhaopin.com/)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通过报名及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评资格。测评标准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商定。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开考比例为1:1.2,通过体能测评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招聘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2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要求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户口本等三个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3张(须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退役军人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证书,在会宁长期居住且有固定居所的非会宁户籍人员须提供房产登记证或县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证件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所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或提供证件及信息弄虚作假者等情况的,都将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
(五)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面试,如达不到面试比例,根据招录人数进行同比例缩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如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考人员仪容仪表、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政审
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
(八)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各类举报反映,经核实举报反映情况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1.此次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招聘人员不占用县公安局正式编制,不享受公职人员的相关待遇。
2.县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并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工作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增资和续签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工资待遇及经费来源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4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按照28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其中基本工资1720元,岗位工资22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值班补贴260元/月,绩效工资和值班补贴按考勤考核进行核算,满一年年度考核合格后,工龄工资按照正式被聘用工作年数计算,每满两年按照100元/月标准依次累计。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43-3229890。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有关本次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登录会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凡因考生个人不及时登录查询相关信息或电话无法联系的,造成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此次招聘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943-3221039 0943-3221079
会宁县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