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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32名教师公告

2026-05-05

2023年吉林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教师,岗位涉及多个专业方向,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可以重点关注。报名分为现场和邮箱两种方式,截止到6月11日。今天小编整理了报名的具体流程和要求,需要的求职者可以提前准备相关材料。感到兴趣的朋友们与小编来看一下吧

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32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等有关规定,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教师3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6月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6月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受理,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1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各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提交身份证、本硕博毕业证、本硕博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及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或学信网学历认证证明。以上材料均提交扫描件。

2.采取电子邮件报名人员,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严格按要求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存入一个文件夹,每样材料做好命名,将文件夹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命名及发送邮件标题的格式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如: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XX专业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错报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本次公告所有招聘岗位要求考生毕业年限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目录进行设置。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查询到资格审查结果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学校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可采用网络面试、现场面试等形式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线以上但未达到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列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同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三到四位计算成绩。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学校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视情况考虑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不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毕业证、学位证等有一个日期为2023年的,可视为2023年毕业生)。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四)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报名、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8905321

(二)人社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xls

附件3: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各岗位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xls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2023年6月1日

2023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3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7名、专职辅导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和工作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届本科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岗位

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占用事业编制并按照事业编制方式聘用管理,岗位试用、考核期1年,考核合格后转入事业编制。招聘岗位见《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公告均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ulinvtc.com.cn/)、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附件《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简历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ylzy.zp.kooci.net/。网上简历审核通过者还须携带相关资料接受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通过者才算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截止时,简历审核不通过者,视为报名失败,无须接受现场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5日08:00至2023年5月29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系统进行投递岗位操作后,不允许修改简历,应聘人员需慎重填写简历,投递岗位之前可以保存已填报的信息。

网上简历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08:00至2023年5月30日18:00。

网上简历审核通过后,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6月2日08:00至2023年6月6日18:00

现场资格初审地点: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热身馆),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初审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流程》。

现场资格初审结束后,笔试通知将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资格初审通过者,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报名结果并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岗位报名表原件(下载打印方法可参考本公告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①应届本科毕业生以2023年将要取得的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以2023年将要取得的学历报考的,须提供研究生阶段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还须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③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各阶段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企业或医院在岗人员报考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思政类教师岗位须提供入党证明材料(所在支部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情况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应于6月14日08:00至6月16日18:00从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心理测试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能力测试》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申请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所报专业相关的知识,申请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为辅导员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专业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60分。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能力测试40%

(5)成绩查询。笔试总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7月初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和面试资格复审通知将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可登录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根据笔试总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7)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通过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推送给应聘人员本人。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专业能力测试4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

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心理测试

体检和心理测试由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和心理测试安排在三甲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七)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总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仍并列的,中共党员(含预备)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心理测试,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将发送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教材和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果社会上出现以榆林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等程序的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在榆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榆林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填写本人有效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后续工作中能及时联系本人。因应聘人员所留电话号码错误、停机、限制呼叫、无法接通等与应聘人员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912-3448825、3456133、3448838

违纪违规投诉举报电话:0912-3456029、3456039

附件

1.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榆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教师、专职辅导员岗位公开招聘报名操作流程

榆林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8日

2023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队伍结构,满足学校各岗位的用人需求,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共招聘工作人员147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非编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24日。

报名邮箱:bcyzrenshichu@sina.com

咨询电话:0436-3311622/13843615998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填写附件2:《2023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非编制)》,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本硕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扫描件(一套)和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学校XX专业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每个岗位面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人力资源处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所有教师岗位均设置一般聘用控制分数线,分数为65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笔试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笔试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考试成绩在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聘用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3年12月31日前未毕业的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或考察合格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各岗位待遇

相关待遇按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晋职晋级。

九、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https://www.bcyz.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学校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报名、政策咨询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处

 附件:

附件1:2023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非编制).xlsx

附件2:2023年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非编制).xls

白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7日

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心理咨询师报名条件有哪些

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心理咨询师报名条件有哪些

2023年下半年只要是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均可申报心理咨询师,成考、自考、国家开放大学都可以。心理咨询师没有网上报名入口,是通过培训机构报名的。

2023年下半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吉林考生,可以报名参加心理咨询师考试:

1、学历申报:大专以上学历均可申报心理咨询师,并且不限制学历类型,成考、自考、国家开放大学都可以;

2、职称申报:拥有初级职称也可以申报心理咨询师考试;

3、在校学生申报:根据之前政策,在校学生不能参考心理咨询师,现在,本科大四、大专大三的在校学生,均可以凭学籍证明报名考试。

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心理咨询师没有网上报名入口,考生需要找到授权的正规培训机构进行报考,并自行准备申报资料提交给机构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心理咨询师培训。

吉林考生的学习情况,由授权单位负责进行记录到报名表中,作为考生的平时成绩。考生须在考前15天,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由授权单位将记录有考生学习情况的报名表加盖公章,后报备给心理咨询师考试综合服务平台。

2023年下半年吉林省心理咨询师报名收费标准为:技术服务费300元/人,考务管理费100元/人,合计400元/人。参加心理咨询师线上考试的人员,需要缴纳平台使用费用30元/人;参加线下机考的考生,需要缴纳考场使用及技术服务费70元/人。

吉林省心理咨询师补考考生只收取考务管理费100元/人,考试通过的人员需要缴纳证书费,收费标准为60元/人。心理咨询师开放报考后,考生可自行或委托培训机构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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