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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口市琼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6-09-07

2023年海南海口琼山区教师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本次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194名,其中中小学教师183名、幼儿园教师11名。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报名时间到考试流程,从岗位条件到注意事项,全都梳理清楚了。符合条件想报考的话,先把公告内容吃透,再对照自身情况选好岗位,整个流程走下来心里就有底了。感兴趣的网友与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海口市琼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充实我区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教师194名;中小学教师18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幼儿园教师1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4月25日-2005年4月24日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

5.已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聘用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

(2)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3)《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中包含的所有情况。

(二)岗位条件

1.中小学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2)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

2.学前教育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

(3)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3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3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qsqzf.haiko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其中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提交报名材料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应在此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网站:(//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54)注册报名,逾期不受理;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士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士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3);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5)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7)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应聘人员要对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应聘人员不得再更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5月11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需根据审查意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系统将于2023年5月11日17:00准时关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应聘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3:1比例的,应当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 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 4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笔试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各学科的笔试平均分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复查人选。

2. 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资格复查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网址打印);

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提供毕业证明)、学位证(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个人承诺书以及笔试准考证原件。

③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还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材料不全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查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岗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依次递补复查。

3.面试

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考核教师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综合素质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面试事项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应聘者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排列。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检查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应聘者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和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每个岗位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考核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服务期限

聘用人员在琼山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六、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电话:0898-65826136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10985;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附件:

附件1: 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2)

附件2: 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表

附件3:2023届毕业生证明

附件4:个人承诺书

附件5: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海南海口市琼山区教师招聘报名网址及流程

海南海口市琼山区教师招聘报名网址及流程

海南海口市琼山区教师招聘报名网址是登录报名网站:(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54)注册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17:00。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士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士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3);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5)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7)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23年海南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事业编公告

2023年海南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事业编公告

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市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8个,其中:高中教师20名,中学教师24名,小学教师22名,财务人员1名,医务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23日至2005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3.岗位所需招聘条件及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

7.曾为我市事业编制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①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2:00,逾期不能再进行报名注册。已注册报名考生根据审核意见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②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ks.zhipin0898.com/index.php/exam/?EXAMID=5290)。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附件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准备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应聘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在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1:2组织笔试,仍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5日17:00,凡是因提交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补充相关材料,导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资格审查的,届时登录网上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和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保持电话畅通。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公告及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不同考试类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参加该类别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6)笔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按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按报考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入围面试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面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3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和承诺书);

③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的报名表;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市县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写明是否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加盖公章)。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给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教师面试主要以试讲、实际技能操作、专业素养展示等方式进行,医务人员面试主要以技术技能操作、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聘用。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5)面试成绩发布: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五)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考察;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2.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东方市教育局举报,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则将拟聘用人员报市政府审定。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将对确定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填写《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入编人员工资标准按照我市财政全额事业人员进行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市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二)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东方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的公告,随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等后续工作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后进行,在此时间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本招聘工作方案由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898-65811013(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东方市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东方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2日

2023年海南海口市琼山区教师招聘报名时间

2023年海南海口市琼山区教师招聘报名时间

海南海口市琼山区教师招聘报名2023年5月4日上午9:00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17:00,其中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清晰,单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成一张图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士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士证书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的毕业证明(附件3);

(3)学历证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可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个人承诺书(手签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5)教师资格证书。202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7)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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