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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郴州苏仙区招聘教师56名公告

2026-09-07

2023年湖南郴州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这次招聘涉及多个学科岗位,从报名到最终录用有一套完整的流程要走。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2023年苏仙区教师招聘的完整时间线,报名、笔试、面试每个环节的时间节点都标清楚了,准备参加考试的话照着这个节奏准备心里更有数。感到兴趣的网友们与小编一起看看吧

2023年郴州苏仙区招聘教师56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5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nsx.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61.187.189.252)。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6)、《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7)。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在职一年以上的教师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按时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止2023年8月31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先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200元。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9时起至7月10日下午17时止。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生的有效身份证。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公告后的报名二维码(附件9)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一寸免冠彩色电子证件照(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例如张三431003123456780000.jpg”,295*413像素,jpg格式,30KB-200KB),翻拍无效。报名信息务必填写准确无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提交后,请报考人员扫描公告末尾的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附件10)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3.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上午9时起至7月12日下午18时止。

(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完成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下载中国农业银行APP,按照缴费流程(附件11)完成缴费,15分钟后在个人缴费记录页面点击电子凭证可查看电子发票。不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未成功和放弃参加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4.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7月20日(8:30-12:00,14:00-17:00)。

特别提示:凭报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如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报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结束之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一旦递交确认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2473513)。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招聘考试全体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才能入围面试。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12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14日18:00前前往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0309室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改报。未按时前往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考务费按原支付途径退还。7月14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两科,考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一套试卷)。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7月下旬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数。若按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数的最后一名出现相同成绩,一并列入资格审查对象。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往后进行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由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的《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www.chsi.com.cn”打印);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www.chsi.com.cn”打印)、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

(4)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验证明(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站//www.cltt.org/#/scoreQuery”打印);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

(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服务期已满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8),截至资格审查结束时,无法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

(7)报考学历下限为本科且限师范类毕业生的岗位还需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公章)或就读学校(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3);本科毕业证书专业上注明了师范的可不提供;

(8)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本人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相关要求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采用试教(上微型课,不安排学生)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长为30分钟,试教时长为10分钟。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在选岗后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论,由苏仙区教育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苏仙区人社局审核后,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苏仙区教育局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苏仙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选岗、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咨询电话

1.招聘考务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2.招聘程序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8602。

附件1: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3年郴州市苏仙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学生基本情况证明.doc

附件4:《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pdf

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doc

附件7: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xls

附件8: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9:《报名二维码》

附件10:《报名信息确认查询二维码》

附件11:缴费流程.pdf

郴州市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

2023年6月30日

2024年潍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2024年潍坊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

按照我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本次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的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职位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计划招录278名,其中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30名、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105名、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30名、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10名、潍坊市公安局保税分局3名、寿光市公安局50名、安丘市公安局50名。具体招录计划及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二、报名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各职位年龄条件详见《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四)勤务辅警需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文职辅警需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七)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八)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三、报名和资格审查(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5日17:00审核时间:2024年6月12日9:00--6月26日17:00(休息日除外)报考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鉴定专栏(http://www.sdwfhrss.gov.cn/fwdt/ksjd/)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户口单页)、毕业证、个人信用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及其他证明材料(退出现役证等),户籍证件丢失的,也可上传爱山东"APP个人证照信息截图。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上传的所有材料,同时还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政治考核环节提交审核。(二)资格审查由公安机关组织专人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于6月26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信息将不能进行更改,报考人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以此作为参加后续笔试环节的凭证;提交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将说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工作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期间,招录单位设置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四、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文职辅警1:5的比例、勤务辅警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进入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评范围。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三)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内容为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附件2)要求执行。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3)。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五、体检和政治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如进入范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对于报考人员为通过政治考核,刻意隐瞒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存在的不得招录为辅警情形的,录用后一经发现,给予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处理。对因报考人员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可根据岗位需要从同一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六、公示、录用和待遇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一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试用期满后,根据人员所在岗位和工作绩效,确定工资标准,月应发工资为2567-4150元(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具体职位工资详见附件1)。录用期间,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七、其他本次招录工作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潍坊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统一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录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报考人员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报考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录单位咨询电话: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0536-8878557潍坊市公安局潍城分局:0536-8189921潍坊市公安局寒亭分局:0536-7285504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0536-7733316潍坊市公安局保税分局:0536-8890815寿光市公安局:0536-5298801安丘市公安局:0536-4383918附件:

附件1:潍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xlsx

附件2: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3:报考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身体状况确认书.doc

潍坊市公安局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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