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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沅陵县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公告

2026-09-07

2023年湖南沅陵县教师招聘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招聘涉及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共73个岗位,报名将在7月5日至7日进行。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报名条件到考试流程都整理好了,学历要求、年龄限制、专业要求全标清楚了,符合条件想报考的话可以直接对照准备。感到兴趣的网友们和小编一同了解吧

2023年湖南沅陵县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3个。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5日后出生)。

6、学历专业:所有岗位均需符合《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不限专业但须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8、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9、服从工作安排,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进编的特岗教师和2023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农村学校报名到岗。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招聘学科分学科考试

(1)时间:2023年7月12日

(2)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时事政治;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分。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排名办法:将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名。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5.合格分数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只有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才具备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对象本人填报提交《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情况表》,考察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有无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违纪现象。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 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农村学校岗位的,聘用后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公示,公告及及其它信息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公招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4、公告未尽事宜,由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2045(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 0745–4221993 (县教育局纪检室)0745-4227265(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公告

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计划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8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年龄对应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办法(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相关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与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联系,同时向指定邮箱投递个人应聘电子报名材料,进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报名时间

云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当年有效,岗位招聘人数未招满前全年接受应聘报名,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半年内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5.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扫描件;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简历。

(四)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提供信息和材料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聘部门负责,根据个人应聘材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各招聘部门负责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前审核考生的应聘材料原件。所有岗位面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可等额进行面试,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不计入面试成绩,心理测试结果为面试提供参考。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云南师范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云南师范大学招聘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其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和云南师范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入选云南师范大学第六层次及以上人才"的,享受相关待遇

(网址:https://rsc.ynnu.edu.cn/查询)。

十二、招聘纪律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须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ynnu.edu.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目录(详见附件2),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的,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拟聘用人员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方可办理上报审批手续。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或未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的拟聘用人员,云南师范大学有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列入招聘计划。

(六)新招聘人员,涉及承担学生工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的,必须服从学校和各招聘部门安排。

(七)在办理聘用手续后,发现聘用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实际情况与应聘时情况不符的,云南师范大学有权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具体事宜请咨询各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详见《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校人事处电话:0871-65941577,0871-65941528;

(三)学校监督电话:0871-65911266;

(四)云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s://rsc.ynnu.edu.cn/。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1: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2-2: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pdf

附件2-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7 颁布 ).pdf

附件2-4: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附件2-5:学位授予单位(不含军队单位)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22年6月30日).pdf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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