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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武汉临空港经开区招聘283名聘用制教师公告

2026-09-07

2023年湖北武汉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3名聘用制教师,涵盖中小学及职校多个学科岗位。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报名条件到考试流程,从笔试科目到面试安排,都给大家梳理清楚了,符合条件的别错过报名时间。感到兴趣的小伙伴与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2023年湖北武汉临空港经开区招聘283名聘用制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临空港品质教育,满足我区公办中小学及职业学校相关学科建设和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校聘用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聘用制教师283名。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高学历人员可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需要符合该岗位的专业要求。

2.年龄:报考年龄以报名起始之日为时间截点进行计算,应聘人员一般在35周岁以内,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验满5年及以上或具有中级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内。

3.普通话等级:语文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的普通话等级需二级乙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所报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 正在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 在读的非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5. 现役军人;

6. 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 现具有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身份的或已签订2023年度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校园招聘就业意向书的人员;

10.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链接:

//zpks.hbhr.com.cn/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2412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8:00起至7月2日中午12:00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身份证照片。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技术支持:考生对报考系统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7-50766287咨询。

(二)查询网上审查结果。

查询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00起至7月2日下午13: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生确认。

确认时间:2023年6月27日上午9 :00–7月2日下午13:00

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确认报名成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对已经确认,却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笔试的人员,将列入东西湖区教师招聘黑名单库,五年内将无法报名参加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招聘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3年7月6日上午9:00–7月8日上午8 :00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打印中遇到问题,请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符合岗位条件且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人员,须进行考生确认,但无须参加笔试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

(一)笔试

时间:2023年7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笔试采取百分制,分为《师范通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一套卷,其中《师范通识》分值6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40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其中免笔试岗位开考比例为1:2。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报考免笔试岗位的,可直接列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对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2023年东西湖区聘用制教师招聘面试通知书》。凡放弃面试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应予核减或进行调剂。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具体通知为准。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正常开考。当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相应核减至实际面试参考人数。

面试形式待定,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最低分数线(含70分),则可以进入体检、考核阶段。进入面试比例为1: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且综合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最低分数线,则可以进入体检、考核阶段。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优先排名。以上情形还相同的,可等额调剂增加岗位计划。免笔试岗位的综合成绩为考生的面试成绩。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可等额调剂增加岗位计划。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免笔试岗位的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最高到最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时,考生须同时进行职业心理健康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统一使用《东西湖区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体检表》,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并入职时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和心理健康监测费由考生承担。

体检结果不合格或职业心理健康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资格。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安排考生到另一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采取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政治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如拟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需考核其现实工作表现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政审。考核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与应聘岗位不匹配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六)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客观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区教育局研究,在公示期前报经区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同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完成体检和考核后,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 : 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在公示前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

(八)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参加东西湖区教育系统新教师入职培训后,按程序办理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岗位认定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前规定时间仍未提供招聘所需相关资料的,将取消其拟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教师属东西湖区教育系统聘用制用工性质(非事业编制),聘期内根据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人员留用、调整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具有中级任职资格报考专技十级岗位的人员,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聘用至中级岗位。聘用期内,其薪酬待遇与本区教育系统聘用制教师水平一致,并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九)违约责任

拟聘人员需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非因考取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离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十)其他

2023年内如因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岗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员的,将不再另行组织笔试,可以在本次考试中参加笔试的同类岗位或相近岗位中征集报名,按照相应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六、相关说明

2.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附件:2023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

考试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7-50766287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东西湖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公告

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23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幼儿教师1名、小学教师119名、初中教师187名、高中教师7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聘的原则。

三、选聘办法

面向编制设置在幼儿园且2022年9月至2023年春季学期在幼儿园任教的教师进行选聘。

面向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教师进行选聘。

面向岗位设置在初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面向岗位设置在高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1.应聘幼儿教师需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幼儿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小学教师需取得中师(含)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3.应聘初中教师需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若专业不对口,则必须是2022年9月至2023年春季学期在此专业岗位上教学。

4.应聘高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有高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具有相应岗位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1.服务年限: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除公费师范教师外,服务时间须满3年(含)以上;公费师范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期限须满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含)以上。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

2.年度考核: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2019年参加工作的教师,2019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1.参加选聘需教师本人申请,申请中注明2022年9月至2023年春季学期所任教年级、科目,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及签名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学校须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踊跃报考。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报考。

3.2020、2021、2022年参加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录取而未到岗或到岗未满一年的不能报考。

4.2023年秋季学期录聘后按各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级别,享受新岗位工资待遇。

四、选聘程序

 2023年7月3日至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宜章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教育局负责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岗位选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取消选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7月6日上午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7月7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7月8日将公布核减选聘计划数的岗位。

(1)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近期一寸蓝底照片3张。

以上资料在现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排序,以便审核(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并签署复印属实"意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3年7月13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领取准考证。

0735-3758349(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

1.成立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报考教师考察量化分数的复审认定。

2.学校于2023年7月2日前成立考察量化工作小组(考察量化对象不得列为小组成员)。

3.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考察量化,考察量化先由报考教师编制所在学校负责初审,按《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细则 》(以下简称《考察量化细则》)严格计分,填写《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表》(附件3)、《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汇总表》(附件4),并对每位教师的计分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公示期满后,《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表》(附件3)以及考察量化相关证件复印件(按附件2《考察量化细则》中量化项目排序整理)由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审核属实后签名确认;《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由学校书记(校长)审核属实后签名确认并盖学校公章。以上考察量化资料以法人学校为单位,于上报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学校对所上报数据和复印件真伪负责,如有举报经查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考察量化复审认定分数公示。考察量化复审认定分数于7月13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考察量化复核认定分数有异议的,在2023年7月14日下午5:00前,由考生本人向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书面复查申请,过期不予受理,复查结果于7月15日下午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023年7月15日上午9:00--11:00

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岗位)的专业文化基础知识。

由郴州市以外市级以上有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命制。

7月16日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考察量化分数30%。笔试成绩、考察量化分数、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分数在宜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按照各学校选聘岗位核减后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相应学校考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录聘对象,但录聘对象的综合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分数相同,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预录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编委会审定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选聘纪律

1.选聘过程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参加选聘的教师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各学校给应聘教师报考申请书签署意见时需认真审核,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参加本次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4.监督举报电话:0735--3758451(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 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 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细则.doc

附件3: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表.xlsx

附件4:2023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考察量化汇总表.xls

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 6月28日

2023年湖南株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年湖南株洲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计划1名(详见附件1)。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发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5日--10月27日(上午9:00-下午17:00)。

(二)报名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619室(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③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标注:姓名+报考岗位)。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盖章。

(四)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9月30日为截止日期。

3.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但须同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核

(一)开考比例

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核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个人自理。

十二、咨询与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0731-28685083

(二)监督电话

中共株洲市纪委株洲市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0731-28689201

附件1 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 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3日

2023年云南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及报名流程详解

2023年云南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及报名流程详解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通知》(云教人〔2012〕28号)精神,现将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发布

云南省2023年在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楚雄州、红河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大理州、德宏州、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临沧市共13个州(市)60个县(市、区)招聘2380名特岗教师。详细岗位要求请查阅各州(市)、县(市、区)发布的招聘公告。

各州(市)、县(市、区)即日起在公布的网站(网址见附表)发布招聘公告。应聘毕业生可登陆各州(市)、县(市、区)网站查阅招聘信息,或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在报名系统内查看岗位信息。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年限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的师范类高等专科毕业生。面向全国招聘,边远艰苦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具体岗位学历、专业等要求由设岗县设定。

5.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6.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严格持证上岗",此类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即2023年8月底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7.现役军人、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在岗特岗教师、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如专升本在读学生、研究生在读学生)不属于特岗教师招聘范围(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5日)。

(三)服务年限

3年。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2023年6月5日8:00--6月9日18:00)。

采用网络提交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免交报名费,报名网址为:云南省招考频道-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考生登陆网站后选择注册按钮,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填写信息,仔细核对并保存上传附件,仔细核对信息及附件,勾选同意声明后确定提交报名信息查看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在各州(市)设立考点,按照报哪里到哪里考"的原则,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参加笔试,笔试考点及相关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信息一经提交确认后,不能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等情况,造成无法进入考场考试、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审核报名资格(2023年6月5--14日)。

报名期间,资格审查单位一般在报考人员报名两日内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考申请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6月12日18:00--6月1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岗位报名人数统计将于6月8、9、10、14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通报,建议报考人员理性选择报考,勿观望扎堆。

3.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4日8:00--8日9:00)。考生登陆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ork.ynzs.cn/ZSGL/login.jsp),按照系统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2023年7月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小学和中学2个类别:小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7个学科;中学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现为信息科技)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原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2.公布笔试成绩:2023年7月27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相关栏目查询笔试成绩。

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7月28日18:00前向所在县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登记后,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汇总《云南省2023年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复核登记表》(附件3)报省教育厅进行统一查分。不接受个人查分。

(三)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

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由州(市)、县(市、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当招聘计划有剩余时,省教育厅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志愿征集工作。公布剩余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再次填报志愿,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四、重要提示

(一)考试违规者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特岗教师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官方网站为云南省教育厅官网(jyt.yn.gov.cn)、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以及各州(市)、县(市、区)公布的官方网站(见附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要密切关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县(市、区)联系电话咨询。

附件: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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