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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道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6-09-07

2023年湖南道县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道县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已经发布,计划招聘教师82人,涉及永州工贸学校、县城高中、初中等多个学校。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包括报名时间、资格条件、招聘岗位等详细内容,准备报考的考生可以提前了解相关要求。感兴趣的小伙伴们跟着小编了解了解哦

2023年湖南道县教师招聘公告

经道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2人,为做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2人,其中永州工贸学校4人,县城高中教师24人,县城初中42人,教师进修学校1人,面向洪塘营瑶族乡、横岭瑶族乡、审章塘瑶族乡农村乡村振兴计划11人。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道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二、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4.符合应聘岗位具体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道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二)不得报考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有舞弊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程序按照县委编办核准的岗位和用编计划制定教师招聘方案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制定和发布公告制定教师招聘公告,经道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在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道县教育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教师招聘由教育局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公告、报名、笔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所有工作方案须报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备案后,由教育局组织与有关部门共同实施,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监督指导。(二)报名1.报名时间、地点:2023年8月1日-8月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道县教育局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2.报名流程:①填写报名表—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备案表、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所有资格证书须在报名起始日之前取得)和复印件现场验证并上交复印件—现场上交《道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3)及《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在2023年8月31前取得毕业证书—②现场登记相关信息—-③现场摄像(制作准考证),不参加现场报名摄像的取消考试资格。3.相关说明:语文、数学、英语等3个学科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必须一致(农村计划除外)。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职称证书不一致时,可选其中任意一项证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4.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前置审核)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审核证件的真实性并签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前,预留时间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编办等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考生留存的相关表格及证件复印件进行复审,并在资格复审栏签名。资格审查本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并按要求递补一次。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5.准考证领取:应聘者本人持身份证于8月8日下午2:30-5:30前,错峰到道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笔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无准考证和身份证者取消考试资格。(三)笔试(1)开考比例、命题。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除物理、历史、地理、思政等少数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2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若要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须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另行公告。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科目(同试卷)的平均分或60分以上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命题要求: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专业考试机构命题制卷,双方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双方在笔试当天开考时交接试卷,交接时需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2)笔试总分和时量笔试总分为100分,时量120分钟。综合成绩按《道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进行折合。(3)笔试时间:8月9日上午9点-11点。(4)笔试地点:道县敦颐高中。(5)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具体内容如下:①永州工贸学校教师:笔试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对应学科对应教材内容;②高、初中教师: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县普通高中相对应教材内容;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对应学科教材内容。③进修学校会计: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相关内容。④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成绩公示次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四)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满分100分)(1)时间:8月19日上午8点开始(2)地点:道县敦颐高中(3)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①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②如出现末位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①永州工贸学校教师:实践操作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实践操作内容。②高中教师:本县高中一年级下册对应学科教材内容;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下册对应学科教材内容;③进修学校会计:实行结构化面试。(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时量10分钟(永州工贸学校教师实践操作实践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综合成绩按《道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进行折合。评委的选定: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官由外聘本行业、本专业专家考官7人组成,对面试考官包括工作人员进行考前培训。(五)体检1.确定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3.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纪检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4.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可以递补一次,同一岗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此后环节一律不递补。5.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六)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职位匹配、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和档案进行进一步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相符或资料造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方式,因对象而定,形成书面考察结论,确定拟聘用名单。(七)公示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名单在道县人社局网站、道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八)聘用审批及鉴证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道县人社局审定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试用期按《道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期限的有关规定》(道人社发〔2020〕11号)文件执行,实行县管校聘,服务期5年以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四、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道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二)招聘待遇1.正式录(聘)用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从2023年8月16日开始计算工资。2.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根据任教学校距离县城的远近,发放农村教师岗位津贴。(三)工作安排1.高中教师安排在县城高中学校任教。2.县城初中教师安排在县城初中任教。3.面向少数民族乡的乡村振兴计划招聘教师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相应农村初中任教。具体到校岗位由道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制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道县教育局提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行选择岗位。五、有关要求(一)入伍大学毕业生退伍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岗位。(三)报考人员须向道县教育局递交诚信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四)诚信应聘。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后,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能调出道县。要求辞职的需要提前3个月向道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服务期内辞职不享受人才引进人员相关待遇,并承担违约责任。(五)关注信息。应聘人员要随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六)严肃纪律。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对违纪、违规、造假等行为按规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七)严防诈骗。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六、纪律与监督(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要追究招聘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三)监督、咨询电话: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5235502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5236636咨询:道县教育局0746-5235621 0746-5235656附件:1.道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2.道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4.诚信应聘承诺书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道县教育局2023年7月22日

注:1.有专业要求的,以学历证书专业为准;2.要求专业相近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专业不一致时,可选其中任意一项证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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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南沅陵县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公告

2023年湖南沅陵县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3个。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5日后出生)。

6、学历专业:所有岗位均需符合《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不限专业但须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8、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9、服从工作安排,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进编的特岗教师和2023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农村学校报名到岗。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招聘学科分学科考试

(1)时间:2023年7月12日

(2)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时事政治;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分。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排名办法:将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名。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5.合格分数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只有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才具备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对象本人填报提交《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情况表》,考察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有无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违纪现象。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 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农村学校岗位的,聘用后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示,公告及及其它信息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公招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4、公告未尽事宜,由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2045(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 0745--4221993 (县教育局纪检室)0745-4227265(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2023年湖南郴州汝城县教师招聘公告说明

2023年湖南郴州汝城县教师招聘公告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14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4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2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

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增补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5)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符合小学学段所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汝城县特岗教师以及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在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专业目录,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笔试公告。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物理、生物、地理、政治、高中语文、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经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下午15:00-17:30到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5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共用一套试题;幼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幼师》,一套试题。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后15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汝城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本次招聘考试相同试题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学位查询信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果是2023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受理凭证,且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截至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岗位计划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递补人员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汝城县使用教材。幼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五项全能展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统一画"、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二阶段单独展示 唱、跳、弹、说"四项,时间不超过8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合成及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程序,如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原报考岗位。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如果入围选岗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选岗程序。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选岗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由汝城县人社局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指在汝城县教育系统服务),其中报考村小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选岗学校(村小)服务满3周年。不是村小岗位的小学教师岗位,也可以由所在乡镇学校安排到村小工作,但不设村小服务年限。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如考生因不及时关注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符合《汝城县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及《2023年汝城县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相关要求的,可申请享受汝城县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行风监管办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226907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汝城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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