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知识

2024年十堰市东岳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6-09-07

2024年十堰市招聘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消防救援大队这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招录条件到考核程序,从工资待遇到职业前景,涉及到的重要细节都整理出来了,有意向的朋友可以直接对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感兴趣的朋友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2024年十堰市东岳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十堰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促进消防事业可持续发展,十堰市东岳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

消防战斗员60名,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收条件及不予聘用情形

1、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四)男性,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文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体检标准;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以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六)招收对象年龄应在18-30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5周岁(截至2024年3月31日);

(七)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大专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官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2、不予聘用情形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七)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八)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九)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曾在本支队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离职不满2年的;

(十)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十一)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程序

(一)资格复核。通过查验招录对象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在线认证报告、退伍证等证件证书,对招录对象户籍、居住地、学历、服役经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复核。

(二)体能测试。按照《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年)》(附件1)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三)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组织实施。

(四)体格检查。依据《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 221-2009),集中组织开展体检工作。

(五)政治审查。深入走访调查,重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

均符合条件的,参加入职培训并试用,试用期2个月。入职时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入职培训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退出的,须退还入职培训住宿费和被装。

四、工资福利、工作时间及地点

1、工资福利

(一)入职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退役兵种、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

(二)每年年底组织综合考评,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并发放相应奖金;

(三)部队退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及曾在其他消防救援支队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人员试用期满考核通过的,工作(服役)年数视同工作时间进行评定;工作(服役)前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大专学历的,可折算计入工作(服役)年数进行评定;

(四)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免费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六)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1次和1次免费体检;

(七)在职期间选拔学习B2驾照,逐年全额报销学费;

(八)凭工作证件可享受在十堰市内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作、参观游览优待等政策;

2、工作时间及地点

入职培训考核通过后,根据个人申请和工作需要,秉着就近分配原则,分配到相应区域或邻近区域的单位工作。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

五、职业前景

(一)择优选拔担任班长、站长助理、站长等管理职务。

(二)表现优秀者给予立功授奖,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

(三)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专职消防队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录取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间可计算相应年限。

六、报名方式、注意事项及附件

1、报名方式

(一)报名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和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近期蓝底免冠彩照电子版、《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二)投递邮箱和咨询电话:请将上述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邮箱地址564073912@qq.com,咨询电话15971862577

(三)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2、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后,未按要求参加的;

2.其他本人应到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应签字确认而本人拒绝签字的情形;

3.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1.《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2023年)》(附件1)

入口

2.《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入口

特别提示:报名时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提交对应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2023年黑龙江伊春职业学院招聘教师53人公告

2023年黑龙江伊春职业学院招聘教师53人公告

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医、工、理、管、艺、师兼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5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年龄不超过35(含)周岁(1987年4月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部分岗位需求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2年4月以后出生);部分岗位需求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7年4月以后出生)。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在伊春职业学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武警。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个人档案造假的。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

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生活补助、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4月25日至5月8日,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报名网站(https://yczyxy2023.ibaoming.net/)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8时至2023年5月9日17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https://yczyxy2023.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及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缴费确认、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本次考试仅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19

考务咨询电话:0458-3769019 13204587721

考务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照片和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2023届毕业生可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3)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考人员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计划表》岗位中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党员证明(附件4)。

(6)笔试相关加分材料。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4月。

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笔试当天(5月14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7)《计划表》中岗位要求其他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我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考生需及时查看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4月28日9时至5月10日17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4)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8:30。

2.考试地点: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为准。

(五)试讲考试时间、地点

1.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地点: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办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师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试讲。进入试讲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公示3天。

将在笔试后进行心理测试,详情另行通知。

试讲:参加试讲的考生,候考室现场抽签,抽取试讲内容,根据所抽内容到备考室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抽取的内容进行讲授,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进行打分,考生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设定录取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试讲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职业学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docx

伊春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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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学院2023材料化学专业各省分数线是填报2024高考志愿的重要参考数据,浙江普通文理材料化学材料化学专业最低分547最高分548,山东普通文理材料化学材料化学专业最低分489最高分494。以下是廊坊师范学院2023材料化学专业各省最低分统计表供同学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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