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衡阳蒸湘区的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40名,其中小学教师30名,优秀中小学教师10名,报名通道已开启。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蒸湘区教师招聘的完整流程,从报名条件到考试科目,从笔试内容到面试安排,想考编制的别忘了仔细看看。感到兴趣的朋友们跟着小编一同来下文看看吧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在编制限额内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教师40名,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1.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2.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绿色通道)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2《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注:高校毕业生指2023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21年、2022年毕业尚未入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下同)。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专技初级岗位,已属专业技术人员的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①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②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①报考人员须符合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详见附件3: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②报考优秀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优秀中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专业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参加2023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4.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人员需具有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以上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查,如无法提供注册备案表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如2023届高校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获得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服务期自聘用合同或协议上起聘之日开始计算,下同);
6.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
7.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8.现役军人;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有吸毒史的人员;
11.患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1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hengyang.gov.cn/hysrsj/)、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蒸湘区党政门户网(//www.zhengxiang.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如因通讯不畅通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2日8:00-6月4日24: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6月2日8:00至2023年6月4日24: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ndcpta.com/),提交报考申请,填写《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5)。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
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8),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未列入所设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8)准确填写报名信息,选择适合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35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下)。
(2)本次招聘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小学教师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相关附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务费,考务费在报名网站进行缴纳,缴费时间与网上报名确认时间同步,为2023年6月2日8:00至6月4日24:00。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向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报考人员必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和缴费。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4)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及缴费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6月9日8:00至6月11日24:00。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笔试
1.笔试对象
报考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的全体考生。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报考被核减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笔试内容:
(1)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语文知识80分(含写作40分);
(2)小学数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数学知识80分;
(3)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中学英语知识80分;
(4)小学音乐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音乐知识80分;
(5)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体育知识80分;
(6)小学美术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美术知识80分;
(7)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20分(含教育学、心理学、时政)和心理学知识8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5.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或准考证遗失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由考生本人负全部责任。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信息网(//www.cndcpta.com/)查询笔试成绩。本次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错登、漏登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四)资格审查
1.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①招聘小学教师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②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均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毕业证从学信网”、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普通话等级证从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系统”或湖南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可以查询结果,并打印查询到的相关页面);参加2023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并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②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并亲笔签名的《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4)或《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5)2份;③个人征信证明;④在编在岗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需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⑤特岗教师报考还需提供经人事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特岗协议复印件;⑥原有编制辞职人员报考,须提供网上报名前经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及人社等干部管理权限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⑦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附件7);⑧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本科类优秀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材料。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资格审查对象递补:
(1)招聘小学教师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岗位招聘拟面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直到达到1:2的开考比例。如因无人递补而未达到1:2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因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予以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对象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示。资格审查结果以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五)面试
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
(1)报考小学教师的,从每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如面试时有人放弃面试资格(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且该岗位只招一人的,不再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凡所报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均为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内容及综合成绩的合成:
(1)招聘小学教师
①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满分100分。
②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包括试教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满分100分(其中试教60分,专业测试40分)。
③试教时长:试教10分钟,备课30分钟。
④试教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师岗位试教内容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学科教材。
⑤专业测试时长:小学美术教师岗位60分钟,小学音乐、体育教师岗位8分钟。
⑥专业测试内容
小学音乐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演唱+舞蹈展示。
演唱为演唱歌曲一首,歌曲由评委从音乐教材中抽取,无伴奏。舞蹈展示内容形式不限,所需器具自备。
小学体育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100米短跑测试+篮球或足球或羽毛球特长展示(运动鞋服自备)。
小学美术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内容为:素描。材料和工具自带。
⑦综合成绩的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进行公布。
⑧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体检对象。若无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目的情况,则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2)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
优秀中学历史、优秀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岗位的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时长为10分钟以内,试教前备课30分钟,试教内容为中学历史、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材。总分为100分,当场公布分数。试教主要考核面试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小学教师的面试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将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报考优秀中小学教师的面试人员如试教成绩相同者,将以不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平均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2.体检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统一组织。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相同招聘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等。因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八)公示
1.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蒸湘区党政门户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有社保缴费记录的,视为已就业)。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薪酬待遇,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凡不愿到所聘单位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调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或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所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和参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734-12388(蒸湘区纪委监委)、0734-8827356(蒸湘区人社局)。
七、咨询电话:0734-8827560(蒸湘区教育局)
本公告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3: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绿色通道”条件(2021年修订)
附件4: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5:蒸湘区2023年公开招聘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附件6: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7: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承诺书
附件8: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蒸湘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湖南郴州汝城县教师招聘公告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14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4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2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
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增补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5)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符合小学学段所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汝城县特岗教师以及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在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专业目录,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笔试公告。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物理、生物、地理、政治、高中语文、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经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下午15:00-17:30到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5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共用一套试题;幼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幼师》,一套试题。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后15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汝城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本次招聘考试相同试题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学位查询信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果是2023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受理凭证,且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截至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岗位计划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递补人员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汝城县使用教材。幼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五项全能展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统一画"、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二阶段单独展示 唱、跳、弹、说"四项,时间不超过8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合成及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程序,如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原报考岗位。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如果入围选岗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选岗程序。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选岗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由汝城县人社局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指在汝城县教育系统服务),其中报考村小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选岗学校(村小)服务满3周年。不是村小岗位的小学教师岗位,也可以由所在乡镇学校安排到村小工作,但不设村小服务年限。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如考生因不及时关注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符合《汝城县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及《2023年汝城县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相关要求的,可申请享受汝城县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行风监管办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226907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汝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2023年分宜县面向乡镇学校调配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分宜县县城学校面向本县乡镇学校开展教师调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配岗位及计划(共50名)
1.分宜一小6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2名、英语1名)。
2.分宜三小数学3名。
3.分宜五小2名(其中:语文1名、英语1名)。
4.分宜六小语文1名。
5.分宜七小30名(其中:语文13名、数学8名、英语2名、音乐1名、体育4名、美术2名)。
6.分宜八小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美术1名)。
7.分宜五中小学部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2名)。
按学科岗位进行打包调配。
二、调配途径、范围、资格条件
(一)调配途径
通过考试进行调配。
(二)调配教师范围
在乡镇学校服务满5年及外县调入乡镇学校满1年及以上的编制教师。
(三)资格条件
1.学历。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含7月1日)。
3.教师资格证。具有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对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三、调配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日17:00止。
2.网上报名要求。实行诚信报名,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应聘者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调配资格。
3.网上报名程序。应聘者请下载《2023年分宜县面向乡镇学校调配教师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jtj5882207@163.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XX学科岗位。收到回执即为完成报名。
4.咨询电话:县教体局5882207,县人社局5896365。
(二)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分宜五中宜心楼一楼。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23年分宜县面向乡镇学校调配教师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书等5个原件,并提交上述原件的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以上材料复印件请按顺序装订。
(三)考试办法
1.考试形式。
(1)语文、数学、英语岗位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
(2)音乐、体育、美术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教育教学知识等,卷面分值100分。
(2)音乐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A.清唱(分值:40分)。自选歌曲一首。
B.乐器演奏(分值:20分)。自选曲目一首,乐器自备(钢琴除
外)。
C.舞蹈(分值:40分)。自选舞蹈,需要音乐伴奏的请用U盘(MP3格式,候考时统一交工作人员)准备好。
(3)体育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A.立定跳远(分值:30分)
B.铅球(男生5千克、女生4千克,分值:30分)
C.100米跑(分值:40分)
计分执行2023年江西省高中体育专业考试评分标准。
(4)小学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A.素描(分值:40分)。
B.美术字(分值:40分)。
C.简笔画(分值:20分)。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确定拟调配人选
参加调配考试的教师根据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岗位。若选岗时出现成绩并列时,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若拟调配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同分,则通过加试后,按加试分数高低确定最后一名招聘计划。
五、办理调入聘用手续
拟调配人选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它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调配工作始终,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本次调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调配教师若在现学校已聘为中、高级职称的,调入新学校后由新聘学校根据本校教师职称岗位结构比例情况,予以重新聘任,调入学校在无空岗的情况下,可保留中、高级职称最低岗位等级。取得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的,执行《江西省乡村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教人字〔2019〕8号)》文件精神,仅限在乡村学校聘任有效。
3.调配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成绩或今后参加调配资格处理。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调配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选调的教师选聘到县直学校后,因该县直学校暂时满编不能办理入编的,其工资待遇原渠道发放(但农村教师岗位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在其调配到县直学校任教后的当月予以停发),待其学校有空余编制数时,再按程序办理调入县直学校的手续。
2. 附件 2023年分宜县面向乡镇学校调配教师报名表(2)
分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宜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