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潍坊学院这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岗位涉及教师、教辅和辅导员等多个类别,招聘信息已经对社会发布。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内容,从报名时间到考试流程,从岗位条件到福利待遇,需要了解的信息全都覆盖了,报考前对照着看能省不少事。感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同了解吧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省文明校园,是省教育厅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占地1543亩(103万平方米),现设26个教学单位、71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本科生22600余人,留学生100余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15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720余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50余人,俄罗斯工程院院士、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59人次。
学校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和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3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省级一流课程等99门。现有光学、区域经济学2个省级重点学科和民俗文化学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建有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19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4.辅导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6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均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9日10: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至6月10日10:00
登录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在报名时间内进入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注册并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2023年6月9日10: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无法审核,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应尽早完成报名操作并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初审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请将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4、教师5岗位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应聘教师2、教师3和辅导员岗位人员须提供现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或组织部门2023年以来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另外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须提供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及以上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大学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自律会或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允许先报名考试,签订《学历学位认证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附件2),并能够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对招聘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出具的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如果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招聘岗位中有其它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至6月9日17:00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对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或缺少报名材料的,初审不予通过。
3.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6日11:00–6月10日10:OO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方式在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另行通知。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省发展改革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次40元,面试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后,未按时参加考试者,已缴考务费不予退回。缴费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者,请勿缴费。缴费时因输入个人信息有误而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教师6、教师7、教师8、教辅1岗位先进行面试,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过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上午9:30–11:30,若有变化,将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须缴纳面试考务费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领取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确认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本人签名的《潍坊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需在报名系统中生成打印);报名系统中提交上传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学校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心理测试
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采取线上测评方式,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分别进行,通过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通知。
教师6、教师7、教师8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教辅1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答辩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和教辅2、教辅3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辅导员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应变、语言表达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和面试都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涉嫌涂改伪造、弄虚作假、高考移民、违规入党以及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干部情况等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潍坊学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学院招聘报名网站(//join.wfu.edu.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我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536-8785757
邮编:261061
七、其他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学校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证明材料模板
潍坊学院
2023年5月29日
2023年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为做好我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09〕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国家下达我省特岗计划"1330名,实施范围为:亳州市利辛县,宿州市埇桥区、泗县,蚌埠市怀远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界首市、太和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金寨县、舒城县,安庆市望江县、岳西县,宿松县等16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符合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毕业生、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日语、俄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其他科目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先报名参加招聘考试,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5日及以后出生)。
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岗位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宣传动员
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各高等学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8:00-6月9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ahzsks.cn,下同)报名。
(2)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三)网上资格审查
1.6月5日8:00-6月9日18:00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10日17:30前审查结束。报考人员在6月10日17:3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10日17:30前改报。
2.不足开考比例和无人报考的岗位,由省教育厅核减或取消,并于6月13日前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4日8:00-12:00改报岗位,逾期不再受理。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应于6月14日16:00前完成改报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8日8:00-6月30日18:00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小学科学、道德与法治;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科技、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2)笔试时间:7月1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点设在各设岗市(报考宿松县岗位的考生在安庆市参加考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下实施。
7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询。
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拟参加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按学科岗位计划数确定。计划数为10个及以下的按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计划数为11-20个的按计划数的1:1.8的比例确定,出现小数的整数位加一取整,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于7月14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资格复审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拟参加面试人员本人须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拟参加面试人员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2023年特岗教师报名表》(7月14日-17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原件等材料。其中:
①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关于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③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状态截图﹝可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下查看认定状态并截图打印﹞,以及本人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招聘单位核验。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人选由设岗县(市、区)教育部门商同级人社部门确定。
(4)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资格复审合格拟面试人员"一栏,并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5)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7月21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并于7月23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具备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3.面试。
(1)面试工作在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监督下,由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各设岗市统一命制面试试题。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设岗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宿松县面试工作方案报安庆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
(2)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和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素质能力等。满分100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工作于7月31日前结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设岗县(市、区)公布,报考人员可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官方网站查询。具备面试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结束后,设岗县(市、区)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按百分比合成后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如有符合招聘条件第4条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则由设岗县区根据优先录取政策确定人选;若仍无法确定人选,则由设岗县区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人选,并另行公布加试方案。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8月4日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并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一栏。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分学段、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明确: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确定人选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建议名单,将名单录入安徽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拟聘用人员"一栏,并从系统导出《安徽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拟聘人员花名册》,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盖公章后于8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资处,由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审定,并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公示7天。
(七)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书》。对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前,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公布设岗学校;拟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由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方式安排到设岗学校。
2023年度安徽省特岗教师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及各设岗县(市、区)官方网站(见附件2)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咨询: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
政策咨询:0551-62822080(省教育厅师资处)
报名技术问题及考务咨询:0551-63612600(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84919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附件1:安徽省2023年特岗计划"分县区分学科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各设岗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联系方式及官方网站网址.xls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5月30日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委托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非在编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共222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
index.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45周岁及以下"为1977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
站为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00至8月4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html)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5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5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5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5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8月6日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6日9:00-11: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
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1日8:00-8月12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50%、《教育综合知识》占50%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50%+教育综合知识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加分事宜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布。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
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聘用人员须提
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
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
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到亳州高新区所属学校及市直学校任教。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
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工资待遇
1.此次公开招聘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3.每名非在编教师每年财政保障人员经费8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激励性工资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月增资50元/人。具体收入合同另行约定。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Index-index
.html)、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
查询(不再另行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999091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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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558--5125550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使用。
附件:2023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13.46 KB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