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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伊春职业学院招聘教师53人公告

2026-09-07

2023年黑龙江考试动态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伊春职业学院发布了2023年春季教师招聘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教师,涵盖医、工、理、管、艺、师等多个学科领域。今天小编整理的就是这次招聘的完整信息,从报名条件到考试流程都写清楚了,符合学历和年龄要求的话可以直接准备起来了。感到兴趣的朋友们和小编继续往下看吧

2023年黑龙江伊春职业学院招聘教师53人公告

伊春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医、工、理、管、艺、师兼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为了适应办学规模扩大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53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应如期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五)年龄不超过35(含)周岁(1987年4月以后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部分岗位需求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2年4月以后出生);部分岗位需求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7年4月以后出生)。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其他条件,详见《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任后在伊春职业学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武警。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人员。

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被辞退未满5年的。

8.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9.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0.个人档案造假的。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政策待遇

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各项福利,

按照《新时代伊春集聚人才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在生活补助、安居保障等方面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3年4月25日至5月8日,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平台和报名网站(//yczyxy2023.ibaoming.net/)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8日8时至2023年5月9日17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yczyxy2023.ibaoming.net/,在考生报名入口”注册、登录,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上传岗位所需材料及政策性加分佐证材料、查询网上资格审核结果、缴费确认、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本次考试仅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119

考务咨询电话:0458-3769019 13204587721

考务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3.报名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科及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照片和对应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2023届毕业生可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要持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3)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考人员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5)《计划表》岗位中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党员证明(附件4)。

(6)笔试相关加分材料。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3年4月。

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笔试当天(5月14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7)《计划表》中岗位要求其他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后,我校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考生需及时查看审查结果,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审查时间而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说明具体理由,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合格者,应于4月28日9时至5月10日17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对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经原招聘方案备案部门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某一岗位实际报名人员均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岗位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在引才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4)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录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5)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14日8:30。

2.考试地点: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为准。

(五)试讲考试时间、地点

1.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2.试讲地点: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办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师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政策性加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试讲。进入试讲人选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备案部门同意后,根据岗位需求,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公示3天。

将在笔试后进行心理测试,详情另行通知。

试讲:参加试讲的考生,候考室现场抽签,抽取试讲内容,根据所抽内容到备考室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进入考场,根据抽取的内容进行讲授,采取无学生授课方式,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进行打分,考生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试讲成绩,试讲成绩设定录取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录取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试讲成绩60%。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环节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面试加试。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岗位,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八)考察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伊春职业学院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

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伊春职业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本次招聘相关通知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各类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发行的有关内部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伊春职业学院2023年春季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doc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参考模板).docx

伊春职业学院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3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哈人社发〔2015〕95号)文件精神,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或登录http://hrss.hlj.gov.cn进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业务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即可进入平台主页。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链接:

http://www.hzjxy.org.cn/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或登录http://www.harbin.gov.cn/进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导航链接市政府部门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公告栏查看即可。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5.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6月13日以前出生),且35(含)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所列专业名称为空"的,以专业类所列内容为准。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8时至2023年6月16日17时,以报名邮箱相关报考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邮箱:RSHCRCK@163.com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如:202320--智能装备专业群教师--本人姓名)。

1.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应聘者填写《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报名表》);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

(4)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本人成绩单的扫描件;

(5)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证书)且毕业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之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籍、专业、学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并经正规机构出具的该翻译文本公证书扫描件;

(6)本人近期1吋彩色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格式为:***.jpg";

(7)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凡超出规定时间、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提供材料不完整、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并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考生。如有信息填报不实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4.政策咨询电话:0451-86636794。

(二)现场资格确认

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公告、计划所列条件对报名考生的学历、学位、专业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后,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同时现场提供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2.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在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计算时限截至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三)考试

岗位代码为202320----202328岗位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202329、202330岗位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均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30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历史地理常识及哈尔滨市情;《专业知识》满分为70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两科为一套试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天后,请登录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①岗位代码为202320----202328岗位: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当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面试时,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职业能力测试环节,筛选人才进入面试,具体方式以发布通知为准。

②岗位代码为202329、202330岗位: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专业实际运用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成绩出现并列,则进行加试。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考生面试时需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不能参加面试,责任自负。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①岗位代码为202320----202328岗位:公布面试成绩。

②岗位代码为202329、202330岗位: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按照60%与40%的总成绩占比进行折合后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

考试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通过调档,全面审核应聘人员情况。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学院网站《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7月31日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未能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6668916。

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辅导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附件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6月2日

2023年黑龙江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黑龙江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官网。网址:www.qqhtc.com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5人。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3.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与调整;

5.年龄按岗位要求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岗位基本要求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学校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岗位要求。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者,本、硕均应为普通高等教育统招学历。应聘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有违纪处分且未解除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且尚有记录的;

5.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6.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2023年6月21日至7月6日,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至学校邮箱(邮箱qszrsc@163.com),用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图片分辨率150像素/英寸、大小在5M以下。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网上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及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港澳台、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电子版;

(4)2023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及学校就业推荐信;

(5)获奖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1份;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和实际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7)符合黑龙江省政府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扫描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扫描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者,只取最高项,不重复加分。

3.报名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3)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考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网站,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资格确认

报名初审合格者于7月7日至7月9日携带本人报名邮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组织人事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查未通过取消当前报名资格或因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该招聘岗位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同时现场提供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考生面试前须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不参加心理测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心理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标准化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

(2)时间、地点:(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分(含)以上者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末位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网站(www.qqhrtc.com)查询,不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分为试讲与综合素质考察。

(1)试讲。试讲主要进行教师素质及能力测试。对应聘人员的思维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等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其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运用能力、教学能力及专业技能等,试讲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教材,教师岗位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试讲时间为10分钟。

(2)综合素质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应变、表达、分析等能力。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试讲教材及有关事宜以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为准。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选:1.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优先聘用政策者;2.学历层次高者;3.面试成绩高者。)

(四)考核和体检

考核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纪检部门监督。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含试用期),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学校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与学校签订合同。

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五年内不得调离,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随时予以解聘。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学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方案由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引进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邹老师、杨老师、何老师

监督电话:0452-2409016

附件:

1.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2.附件2: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2023年6月21日

2023年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号公告

2023年汉江师范学院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年东北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号公告

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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