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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郑州管城回族区招聘教师248名公告

2026-09-06

2023年河南郑州管城回族区考试安排是很多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事。这次招聘涉及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共248名,涵盖高中、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和幼儿园多个学段。今天小编整理的是本次招聘的完整信息,包括报名时间、考试流程、岗位分布等核心内容,准备参加考试的话直接照着准备就行。感兴趣的朋友与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2023年郑州管城回族区招聘教师248名公告

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8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

(二)严格按照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区纪委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主要为管城回族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招聘名额共248名,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一)高中教师5名:数学1名、物理1名、生物1名、历史1名、俄语1名。

(二)初中教师76名:语文20名、数学18名、英语13人、历史2名、政治3名、地理4名、生物2名、物理6名、化学2名、体育5名、音乐1名。

(三)小学教师146名:语文62名、数学44名、英语10名、体育12名、音乐5名、美术4名、科学4名、信息技术4名、心理健康1名。

(四)特殊教育教师1名。

(五)幼儿园教师20名。

三、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时已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件;2023年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科目和报考岗位一致,其中小学科学岗位接受持有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报考。报考特殊教育岗位需有小学、初中或者高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科目不限,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报考小学教师需具备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六)本科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毕业生除外),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流程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0日9:00–6月1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考试网(//gczjw.zgrccp.com),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网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初审。2023年5月30日9:00–6月2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23年6月3日17:0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8日9:00至6月9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网络提示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遗失不补。未按规定出示所需证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7613076956、13598617596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对于岗位取消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考试费用。

(二)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仍进行了网上报名或者本人所报岗位和考试科目不相符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五、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100分。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育理论水平及教学技能与实践等综合素质,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和审核要求详见附件。

4.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前将组织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留学回国人员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的证明。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和地点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3:1面试比例要求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适当降低但最低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试当天,因参加面试人员放弃等其他原因,导致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其面试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

(二)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用人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新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负责。

(四)新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环节信息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随时关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并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1-66339154、0371-61315609

监督电话:0371-66248318

附件_1:关于笔试加分的条件及审核要求.docx

2023年湖南郴州汝城县教师招聘公告说明

2023年湖南郴州汝城县教师招聘公告说明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14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147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报考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是指1992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是指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是指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

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以及增补目录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资格审查组提出意见,报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4)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内,汝城县随军家属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5)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符合小学学段所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汝城县特岗教师以及定向培养公费师范生;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在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自行下载相关专业目录,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专业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3.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7:30。

4.上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295*413像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不得参加考试。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自行到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笔试公告。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请保留到考察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实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5)笔试最低开考比例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物理、生物、地理、政治、高中语文、中学数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经报请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6)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9日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c.gov.cn)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20日下午15:00-17:30到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5月22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小学、初中、高中、职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共用一套试题;幼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幼师》,一套试题。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考试后15天左右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笔试后、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汝城县教育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不设开考比例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本次招聘考试相同试题有效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70%的,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根据招聘岗位计划要求,对报考人员相关证件材料逐一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①打印的《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并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历学位查询信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带二维验证码的学籍查询信息)、岗位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并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如果是2023年上半年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受理凭证,且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凡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招聘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截至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在编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计划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岗位计划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递补人员名单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面试形式。小学、初中、高中、职中岗位面试方式为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上微型课时长不超过10分钟,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汝城县使用教材。幼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五项全能展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集中统一画"、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二阶段单独展示 唱、跳、弹、说"四项,时间不超过8分钟。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合成及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入围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程序,如体检、考察合格,则增加招聘计划,聘用在原报考岗位。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从最后一次核减岗位计划后确定的招聘岗位中自主选择一个具体单位,如果入围选岗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排名相同则同时进入选岗程序。选岗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选岗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以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由汝城县人社局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指在汝城县教育系统服务),其中报考村小岗位的人员聘用后必须在选岗学校(村小)服务满3周年。不是村小岗位的小学教师岗位,也可以由所在乡镇学校安排到村小工作,但不设村小服务年限。

招聘单位应在汝城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如考生因不及时关注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选岗。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在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将享受学费补偿。符合《汝城县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及《2023年汝城县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相关要求的,可申请享受汝城县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教育局行风监管办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8226907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汝城县教育局政工股,0735-8230888。

本公告中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汝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汝城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汝城县教育局

2023年5月9日

2023年河北衡水滨湖新区博文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河北衡水滨湖新区博文中等职业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衡水滨湖新区博文中等职业学校为满足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选拔、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学科教师57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下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敬业爱生;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或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经验的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

5、身体健康,无其他不得聘用为教师的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性骚扰、虐待学生等不良记录或其他可能危害学生身心健康,不宜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报名

(一)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电脑登录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hsspta.com/点击注册报名"。

2.手机微信报名可直接点击公告下方注册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至5月25日17:00

审核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24:00

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根据考生提交资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报名截止后不退),审核不通过的,退回并告知原因,考生经修改后可重新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一)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26日10:00-24:00,电脑登录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hsspta.com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时打印准考证,因考生疏忽遗忘导致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负责。

(二)成绩查询

登录社会化考试招聘平台官方网站http://www.hsspta.com进行成绩查询。

六、考试

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由学校组成教评组进行试讲评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为试讲不合格不予录用。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程序,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程序。

七、体检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按成绩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衡水滨湖新区博文中等职业学校

2023年5月9日

2023年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雄安新区新建片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质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8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287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17名,小学教师65名,初中教师52名,高中教师53名(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熟悉教育教学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国家统招计划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一般须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部属师范生或具有3年及以上报考学科教龄且取得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本科,须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幼儿园、小学、中学教师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2日后出生),博士或10年及以上教龄且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7月12日后出生)。

5.报考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6.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取得对应或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7.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8.具有工作经验的,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9.在职人员,须经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以上涉及年龄、教龄、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7月11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未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的。

7.未能于2023年7月1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7月12日9:00至7月19日17:00。报名网站为雄才招考平台(网址:www.ixczk.com),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要求规范、完整、真实、准确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做到诚信报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网站查询。

(三)笔试

笔试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考生自身情况,将以下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提交:①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须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材料;④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⑤其他能够证明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材料。

经资格复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结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表达能力,侧重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同步审核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原件。

(六)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排名,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考生:具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重要参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因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依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综合考察

根据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结果,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重点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取消聘用资格。

2.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请保持通信畅通。因通信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检、综合考察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部属师范类院校包括: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5.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312-5628212

技术支持:0312-5629909

咨询时间:8:30-11:30,14:30-17:30

附件:河北雄安新区新建片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河北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

河北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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